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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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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忠实的伙伴,他能给予我们无时无刻的安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阅读作品这部作品,读了之后让人久久难以忘怀。写读后感可以加深我们对书籍的印象。你最近在寻找作品的读后感范文么?你也许需要"尘埃落定的读后感"这样的内容,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1)

该书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的视角描写的一部反映西藏麦其土司的兴衰没落过程,也反映了落后的农权制度下吐司、农奴等生活状况以及围绕吐司职位的家庭纷争。

作品语言朴实,娓娓道来,却又不失力度,耐人寻味;二少爷犯〝傻〞犯得〝诡谲〞,而又合情合理;塔娜几次背叛,不符常规,却让人无处怨恨……真佩服阿来——这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的语言功底、对人物内心的把控以及对在残忍的农奴制度下二少爷人性光辉的拿捏。

掩卷而思,让人回味无穷。一是作品对农奴及自由人生活的悲惨状况的控诉和吐司的至高无上、生杀予夺大权的描写,给人以一种心灵的震撼。二是在吐司〝权力〞之争上,大少爷锋芒毕露、缺乏思考以及二少爷的似傻非傻、大智若愚给人一种隐忍才能成大器的感慨;三也是最重要的,佩服二少爷的小事常犯傻、大事却精明睿智的眼光与战略。他能对吐司与哥哥、麦其吐司和其他吐司间的纠葛能斡旋得恰到好处,何时犯傻何时聪明,他心里明镜一般,实在是高明。

作品中,主人公二少爷的确是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形象。懂得进退,懂得怜悯,懂得珍惜。傻的聪明,傻的智慧。看似平凡、平淡、平实,骨子里却充满了坚强,充满了抗争。其中让我咀嚼了许久的是,这位傻少爷每天早晨起来就把自己忘了,嘴里念叨的三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每天定位自己,每天反省自己,每天明确自己该干什么。把自己放低不至于别人嫉妒憎恨, 又能保存实力蓄积力量。〝聪明〞人也很难做到的啊!

何谓聪明,何谓愚蠢,的确没有衡量的标准。聪明人也往往做傻事,愚蠢人也有机灵时。但生活中有不少人定位不了自己,自作聪明弄巧成拙者多,看准自己摆正位置者少。聪明不是坏事,但要用对地方;愚蠢不是好事,但要努力摒弃。其实,最重要的是要有所追求,不要被聪明所误,也不要被愚蠢所毁,才是最佳的。

在平凡的人生中,我宁愿愚蠢些,陋笨些。每天以:〝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来激励自己,不骄不燥,傻却快乐者。在喧嚣的尘世中,在内心中能独辟一隅,自得其乐,其也不妙哉?!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2)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3)

“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尽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官寨变成了石堆,麦琪土司和太太的灵魂随着尘埃上天了。

书中有很多尘埃,人们踢起来的尘土,旋风卷起了的尘埃,马蹄和队伍扬起来的尘埃…最终这些看得见的尘埃从半空中跌落,滚滚黄尘,重新回到那片高原。

故事主线的我,是一个醉酒后生出来的“傻子”,出生在土司家里的少爷,却有着非常的智慧和通透,可能是因为不执着于什么吧,没有什么强烈的欲望,也不贪婪于财富、地位和女人。

他是一个傻的过分人,也是众人中最清醒的那个,即便有时候他连自己是谁,自己在哪都不清楚。

故事是从十四岁记事开始,大抵讲述了汪波土司的矛盾、种罂粟花、巡游、借粮、建立北方市场、塔娜、复仇者、梅毒、红军。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4)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5)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像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地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6)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