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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1000字

发表时间:2022-12-18

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1000字其六。

读书使人心灵变得纯情,心胸变得博大。每次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总能带给我全新的认知,此时我们不妨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心中所想。在写作品读后感时我们可以使用哪些方法?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1000字其六”,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在未来等你读后感1000字:

36岁的刘大志,是一所大学老师,拥有着很多人都求之不得的职业,但是他自己的内心却空虚无比,他不喜欢这样的职业,一眼就看到了未来,他走的路虽然是别人羡慕不已的,但却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他觉得自己走到今天都是被母亲安排的结果,每天如行尸走肉一般,他甚至感觉不到自己还活着。

终于在某一天爆发了,在丫丫的百日宴上大打出手,释放了这么多年来的所有辛酸与不爽。事后,郝回归站在大街上不知何去何从,准备打车随便转转,车上看见了一本日记,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这次偶然的机会,让他回到了17岁,他遇见的17岁的自己,并成为了自己的老师,他最开始想改变自己,但是慢慢的,他被17岁的自己所感动,因为他看到的是更加勇敢的自己,更加讲义气的自己,更加真诚的自己,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更加坦诚的自己,即是对自己的坦诚也是对喜欢的女孩的坦诚。

尽管我已经记不清自己的17岁了,但是模模糊糊中,我依稀能看见穿着校服,站在操场上得我不知道心里在想着什么,似乎还记得小时候的梦想,想成为怎样怎样的一个人,现在如果让我回到17岁,我想我也不会对那个自己多加干预,但是我只想告诉17岁的自己,相信自己,你很好。

故事讲到最后,当在医院看到大志捡到的日记本后,郝回归知道 自己快要离开这里了,自己必须在离开之前做点什么。郝回归不知道自己在离开的时候该怎样跟他们解释,总不能将所有的事和盘托出,那样的话刘大志将会成为下一个周校工。

所以 郝回归决定提前带大家去去松城看雪,带着马上要去美国的微笑,生意渐渐有成色的陈小武,成绩第一的陈桐,妹妹叮当,当然 还有十七岁自己。在郝回归离开的前一天,他为每一位曾经的好友都写下了一封信。

长大以后的我们慢慢的都活成了曾经的自己最讨厌的人,长大后的我们疏远了曾经说好永远在一起的好朋友。长大后的我们总是埋怨曾经的自己做错了事情,后悔与懊恼,其实,真正做错的仍旧是现在的我们。就像36岁的刘大志,只是我们总是喜欢逃避与幻想,用不切实际的梦掩盖一切。这是小说中的真实写照,更是现在大多数人的真实写照。不是不能回头,只是不再幻想,我们能够把握依然只是现在,或许这本小说就是未来的自己送来的礼物,他在未来等待着,等着今天的你成为未来更好的自己。

我真的想抱抱17岁的自己,抱抱那个一直没有信心的男孩,并且告诉他,你很好,真的!我也想抱抱23岁的自己,告诉他,别难过,别懊悔,别责备自己,也别觉得错过了什么,无论有多难,都要时刻提醒自己,一切都是年少时应该经历的苦难,不可逃避,也无法避免,未来还很长,只要现在开始相信自己,好好努力,你现在有多狼狈,以后就有多幸运。一切都来的及,一切都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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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让我们开拓了眼界,启迪了心灵。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许多共鸣和感触,在阅读一部书籍之后,可以用读后感来标记当时的心情。如何将自己的感悟在读后感当中记录清晰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在轮下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轮下读后感【篇1】

学生是否依然面临“在轮下”的威胁?

在一百多年前以德语发行的一本小说里,一个被视为天才后来却成绩一落千丈的名叫汉斯•吉本拉特的学生,在接受校长的规劝。“你愿意向我保证会好好地努力吗?”校长问。汉斯温顺地把手放在校长权威的右手上,校长说,“这就好,这就对了,亲爱的。千万别松懈,要不然就会滚到车轮下面去的。”这是赫尔曼•黑塞著名的小说《在轮下》的点题句。滚到车轮下面去,意味着将被碾压。“在轮下”的威胁,代表着校长的生活态度,也是当时父母、老师、大众的生活态度,同时也是强加给学生汉斯的生活态度。只是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的学生是否依然还像汉斯一样,不时要面临“在轮下”的威胁呢?

1962年8月,闻名世界的作家、诗人赫尔曼•黑塞在瑞士家中与世长辞,享年85岁。这位生于德国南部施瓦本地区的作家,有着长达70年的创作生涯,并于1946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的著作中文译本非常多,也是很多中国人熟悉和喜爱的一位作家。他的作品文字优美,思想深邃,很容易让阅读者沉迷。《在轮下》这部黑塞的早期作品,带有部分自传性质。篇幅不算长,讲述的是一个天才少年被教育摧毁的悲剧故事。虽发表于1906年,但其思想内容并不过时。以其反观今日教育,仍令人长叹不止。

曾经有一位妈妈向我诉苦,说自己的孩子实在太忙了,太辛苦,太令人心疼,没有一点自由自在的时间。我本以为她是因为孩子跟不上学校进度而要大量补习,事实却是她的女儿无比优秀,除了上学,每门功课都在上课外的培优班,超前学习。此外,还苦练钢琴和芭蕾,常常参加省级比赛。我说,那你想怎么办?她说,不想孩子这么累,但是所有同学几乎都在课外班超前学习,每个人拼命往前赶,如果退出就一定会输了。这时,我才明白,她原来并没有真正想给孩子减轻负担。她说,等考上名校就好了,也许到时候能稍微放松一下。

还有一位小学六年级孩子的妈妈,曾经因为孩子面临升学,每天感到时间不够用,而向我求助。那位妈妈说,六年级学校作业本身很多,但是孩子还是需要在放学后去补习机构学习。时间安排得太紧张,因此想要删掉几门课外报读的课程,但是觉得哪门课都重要,难以取舍,因此来征求我的意见。小学六年级,也就1

1、12岁左右,能有什么不可割舍的课外课程呢?于是,我详细询问了一番。原来孩子除了报读了课外的语、数、外学习班之外,还超前报读了初中的地理和历史课,此外,还有画画课、阅读课、跆拳道课等。那位妈妈说,和同学比起来,她给孩子报的班算少的,很遗憾,乐器、舞蹈这些都没有时间学。我问她,那为啥还要超前学习呢?她说,大家都这样,否则进不了好的中学,因此不想落后。

当我读黑塞的小说的时候,我就想起了这些妈妈们的烦恼,她们的子女的境遇和100多年前的小说情节是多么雷同啊!她们的子女,无论多么努力,多么优秀,依然摆脱不了“在轮下”的威胁。

《在轮下》的主角汉斯•吉本拉特是一个智力佼佼“有天赋”的少年。在他生活的德国施瓦本地区,像他这样家境一般的孩子,只有一条出人头地的羊肠小道,那就是通过“州试”考入神学院。为了通过这场决定人生方向的考试,他每晚都要学习到深夜。考前,他惴惴不安地问父亲,还问当地的牧师,如果考不上就去上高中如何?然而他们的态度都是,不相信他考不上。因此,被众人视为天才的他,考不上可就永远没脸见人了。他知道,无论他多么眷恋美好、自由、无拘无俗的孩子的欢乐,他都必须远离。他挥起斧头在院子里狂砍,仿佛这样就能把他对养过的小兔子的思念、对童年伙伴的思念、对一切美好事物的眷恋都一砍而光。

后来,天资聪颖和异常勤奋的他不出意料地考上了神学院。他以为从此可以享受一个能每天晚上10点就睡觉的美好的暑假,可以闲逛、游泳、钓鱼、做梦的日子,让他心安又充满诱惑。可是,在开心地钓了几天鱼之后,他还是接受了牧师的建议和校长的建议,在暑假里就开始学习。因为如果他想在神学院里也名列前矛,把其他同学甩在身后,就得比以前更加努力才行。名列前茅是他想要的,也是父亲、牧师、老师、校长想要他做的。但至于究竟为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成长非常“喜人”,几乎是自己主动放弃了到处闲逛和嬉戏,就连自己喜欢的园艺和养兔子、钓鱼都戒掉了。“渐渐地,当汉斯再偶尔去钓个一小时的鱼或是散个步,他便会觉得良心不安。”

看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一些小学生或者中学生,因为自己贪玩而生出罪恶感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汉斯,这是一种社会强加给孩子的价值观,让自由玩耍成为一种罪恶。他们也像汉斯一样,只知道名列前茅是自己想要的,却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什么就一定要名列前茅?为什么不这样就会“滚到轮下”?《在轮下》文中的鞋匠在“州考”之前曾经对汉斯说过,“考试终究是表面的东西,且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就算考不过,也并不丢脸,哪怕平时成绩最好的人也有名落孙山的可能。万一真的落了榜,就去想想,上帝对每个人都自有安排,自会指引他们走自己的道路。”后来,他的神学院同学海尔纳也说,“我拿个第二十名,也不代表就比你们这些追求名次的人笨。”诚然如斯!

汉斯只是被形势推着走,他并不真正热爱所学的东西。也渐渐知道一个老师宁愿他的班上有十个人尽皆知的笨蛋,也不愿意有一个天才。作文规矩和才智斗争的戏码每日都在上演,而学校不过是为了将学生精心稳妥地打上听话的烙印,用统一的精神标签平衡不同的灵魂。只有在温柔的月光下,汉斯会溶化在朦胧的哀愁里,沉浸在莪相的情绪里,做自己那个关于诗人的梦。亲近自然、自由玩耍、做梦、享受友情、畅想未来和人生、探索各种可能性,本来就是孩子的天性,而这种天性在汉斯的时代被人为地阉割了。黑塞在他另一部未竟短篇小说《魔法师的童年》中说,“所有这些大人都曾经做过孩子,可是其中,没有彻底忘记孩子特点的人是多么稀少啊!孩子如何生活、劳动、玩耍、思考、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只有少数人、极少数人还记得。”

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居然还是没有什么改变。我记得自从我的孩子上了小学之后,他就再也无法像小时候一样,在楼下的游戏场随机交到同龄的朋友了。在楼下流连的都是幼儿,小学生仿佛已经都没有了自由的课后时间。他们的心灵被课本和考试占据的时候,那一种天然的孩子的灵气也在慢慢地枯萎。

童年时光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异常珍贵的,童年的经历深深地影响着一个人成年后的幸福感。有一次,偶然看到一个综艺节目的片段。当时,钢琴家郎朗和他的妻子吉娜共同出现在节目现场。吉娜也是年轻有为的钢琴家,据说4岁就开始学习钢琴,8岁已经登台演出。节目主持人问起她的童年,问她最想和童年的自己说什么?只见她若有所思,欲说还休,数度哽咽。她说生日的时候,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外面玩,她不能出去,要练琴。那一刻,郎朗也闪着泪光,那是琴童的惺惺相惜。稍稍定神之后,吉娜说,她想跟童年的自己说,“好好练琴!”短短4字,再无解释。可是她的眼泪最终还是出卖了她的内心。

《在轮下》中,汉斯和同学海尔纳交好之后,渐渐地变了。但是,没有人看到他无力的微笑背后渐渐沉沦的灵魂。作者在文中控诉,没有人想到,父亲、学校和一些教师野蛮的虚荣心促使他们毫不顾及这少年柔软的内心。汉斯还目睹了一个同学的死亡,他压抑的灵魂就像被一个寒战击中,惊醒。那时候,老师们大概只有在看到一个生命消失的时候,才会片刻感到每一份青春的价值。有人说,如果汉斯没有遇到同学海尔纳就好了。文中,校长也禁止海尔纳接近汉斯,认为是轻率不羁的海尔纳带坏了踏实努力的汉斯。他们二人,一个是“天才”,一个是“模范生”;一个是文艺的诗人,一个热衷追名逐利。可是评论家说,汉斯和海尔纳,这本是一个人的两面,汉斯迟早要面对自我。结局是悲痛的,退学的汉斯,饱受精神折磨,最终在成为机械工后,一次醉酒落水,顺流而下,痛苦自此才离他而去。汉斯就是那一朵在盛放之时被折断的花,众人在他的葬礼上纷纷惋叹,只有鞋匠低声说,“把孩子逼到这步田地,他们都有份儿!”是啊!“为何要他在最敏感、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少年时期每天学习到深夜?为何要夺走他的小兔子?”“为何要给他灌输空洞、卑劣、令人精疲力竭的抱负心?为何不让他享受考试后应得的悠然假期?”小说里的天才就此陨落,而今天,现实社会里的孩子们,还得靠着自己的力量,找到出路和救赎。

这本名为《在轮下》的小说,是赫尔曼•黑塞的早期成名作之一,篇幅不长,一口气读完,觉得一百多年前的风物旧事,放在今天的语境来说,仍有警世的意味。赫尔曼•黑塞擅长心理和环境描写,再加上《在轮下》本身也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所以读来每每令人掩卷长思,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名作的精神魅力所在。

在轮下读后感【篇2】

在开篇看到大段大段细腻优美的景色描写时,还以为这是一本轻松恬静的小说。但随着情景的不同,描写里注入了不同感情变化,一句句通感悄悄的告诉我,这个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

小镇少年汉斯,因为学习成绩好,成了镇子上的天才,被父亲寄予厚望,被牧师老师寄予众望,被镇子上的人寄予期望,满心期待这他能通过全国统考进入到神学院。汉斯的学习过程非常艰辛,每天时间表安排的很满,还有许多老师为他补课,他放弃了自己的爱好钓鱼养兔子,也和以前的朋友分道扬镳,他背负着天才之名,压力山大的准备着考试。

他不习惯说拒绝,父亲的叮嘱,老师的安排,姑姑的劝说,哪怕不适合,哪怕不喜欢,哪怕不想接受,也只是默默的接受,或许做的最大的反抗就是丢了那个姑姑给他的巧克力。伴随着紧张与压力,享受着考试完在街头散步的愉快,本以为成绩会很差,但却考了全国第二名。

原本希望完全享受假期的他,却又渐渐的被校长引入到了提前学习的道路。文中毫不避讳地说着,这位校长希望通过教育来塑造控制这个学生。汉斯不同时候头疼的表现,以及他瘦弱的身躯,失眠的症状都告诉我们,他的苦日子还没到头。神学院的生活不是他幻想中的幸福,也可能是另一种灾难,免费的总是最贵的。

是的,神学院对于汉斯来说就是一场噩梦。他从好学生,没有朋友,习惯学习,保持优秀,到认识Herman这个诗人,他与他成了朋友。特别是目睹了舍友的死亡之后,汉斯将更多的情感寄托在赫尔曼身上,他们之间或许是友情,也许还有青春期带来的一些互补与爱情,但随着汉斯在这段感情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越来越多。他的成绩逐渐下滑,成了校长与老师中受差生影响的好学生,然后又成了屡教不改的学生,最后彻底成为了一个差生。

随着赫尔曼的退学离去,老师们对他的指责,汉斯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不得已休学,回去了那个生他养他的小镇。那一刻他不在是天才,而是成了别人眼中的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甚至是失败者。面对父亲的异样,熟悉又陌生的地方,从优秀到平凡的变化,他想过死亡,但还尚且没有走到那一步。随后苹果丰收节认识的充满活力的姑娘似乎让她感受到了一些爱情,可随之而来的却依然是离别的痛苦。

父亲告诉他可以选择当技工或者当文员,在咨询朋友之后,汉斯选择去铁匠铺当技工。当他在短暂而又劳累的工作后,领到了第一份工资和技工们相聚,喝酒,烂醉后,带着对回家的恐惧,掉落到河里,远离了这个尘世。书的封面上写着,“时代的巨轮呼啸飞驰,怎样的人生才算精彩。谁也没有答案,只知道我们要加速奔跑。”

是谁错了吗?汉斯没有错。他从小就失去母亲,父亲对他的关心只有严厉和指责。老师和熟人对他只会寄厚望,让他保持住天才的名头。他短暂的拥有过友情,似乎好像可能会拥有一段爱情。但是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都与他分道扬镳。作文他是孤独的,他是可怜的,他是胆小的,他是被抛弃的,他是汉斯,也是你我。

曾经有句中二的话,错的是这个世界不是我。那这本书中,其实错的也许是那个时代不是汉斯。汉斯只是被那个时代推着,一步一步掉入了池塘,沉沦然后死去。在那个艰难的时代,似乎每一个人,每一句话,每一种行为,都是让他走上绝路的原因。

我们谁也不希望自己成为汉斯,也不愿看到身边的人变成汉斯。那么能否对这个世界中的其他人多一点善意和宽容,多一些谅解和体贴,多一些耐心和关注,不要那么轻易放弃和离别,不那么随意去评价和指责,不那么习惯性沉默和忍耐。

世界有苦亦又甜,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在痛苦中自怨自艾,每一个艰难的时候其实还有别的选择,也正是因为有痛苦才能将甜蜜映衬的如此芬芳。把求生技能点满,保持身心健康,学会在这个池塘中游泳,做时代的后浪。

在轮下读后感【篇3】

《在轮下》读后感1000字:

《轮下》(也译作《在轮下》)之前看到王安忆推荐过,看完觉得轻松易读,没有任何炫技之处。书名取自校长告诫年轻的汉斯:千万不能懈怠,否则你会被碾到轮下的。

夜里,看到黑塞写汉斯死去“此时此刻,被父亲在远方威胁的汉斯,正安静地躺在黑暗而冰冷的河水中,顺着山谷缓缓而下。”我突然有些难过。初中的时候,我班天才生元吉同学参加奥数考试,临出发前还在跟老师讨论习题,车子等着,他们直接在地上计算,后来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入黄高,到现在快二十年,前几天我妈说到他生孩子,我觉得惊奇,不知道他们开小卖部的爸妈还开没开,会不会去帮他带孩子。天才的世界我不懂,对于他们的未来,我也没有丝毫参与感。不管是站在顶端还是跌落尘埃,他走的肯定是一条孤单的路。

汉斯的父亲是个普通人,会喝酒但不会醉,做生意不合规却也不出格,玩玩游戏抽廉价雪茄。但汉斯却才华出众,天分也不容置疑,即便如此他还是晚上学到十二点,会担心考试通不过,后来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神学院,属于他的假期是捉蚂蚱和钓鱼,他喜欢钓鱼,一直在学的希腊文和拉丁文、语法修辞计算和背诵都沉没在水里,然而还是要在牧师教导下提前开始学习,神学院的学生性格各异,其中海尔纳多愁善感又轻率鲁莽,汉斯只是个安分守己的普通学生,当学生们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圈子,他完全被孤立了,同海尔纳一样。此时的汉斯逐渐撕裂成两个人,他被海尔纳吸引,对友谊十分珍重,任由海尔纳占用自己的时间。再把剩下的时间来勤奋学习,却越来越疲倦头痛。

后来海尔纳与同学争吵被关禁闭,汉斯没去看望,潜意识中他知道与海尔纳交往是危险的,他想要退缩,而真当他缩在自己的角落,又没办法面对自己的内心,后来他们重归于好,更是反噬性的向海尔纳靠拢,直至海尔纳逃学被开除,汉斯终于成了什么也学不好的废柴,最后因为身体健康问题退学,到车间做机工学徒,谈了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在一个喝醉酒的夜晚静悄悄死去了。

我在想汉斯的悲剧到底是如何造成的,如果是像他爸爸那样做个普通人,能不能安然度过这一生。作为天才的汉斯,他的生命消耗的更猛烈,他当然需要更多的爱和关心,这些校长老师和父亲都没有给到他。

《轮下》是赫尔曼·黑塞自传体小说,1891年他通过考试进入毛尔布伦修道院,因不堪忍受学校的摧残,过了一年就逃学,还企图自杀。后来黑塞游历过血多城市,先后当学徒、店员,1906年《轮下》出版获得大量好评,《悉达多》《荒原狼》里不绝的是对自我的追寻,海尔纳大概是他自己的化身,多愁敏感又向往自由。

顺便说一下,校长这句话千年不衰,想到真是瑟瑟发抖。

书背面《国民观察报》写:和《麦田守望者》类似,这是一本“黑森林里的守望者”,还是一本灌注了冯内古特式思乡情愫的小说。我心想这是什么鬼,冯内古特的思乡情愫,还真没看出来。书评啊还是省着点看,多看书吧。

在轮下读后感【篇4】

一代英才,全村的希望,自幼聪颖好学,天赋过人作为探花考入顶级学府,怎料天意弄人,在学院唯成绩至上的氛围中,成绩退步的神童被训斥、被嘲笑,被冷眼相待。好友的离开使他跌入了无限孤独的深渊,最终患上精神疾病,返回家乡成为了一名技工,生命也在酒精作用下结束在小河中。

《在轮下》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不辜负上天给予的宠爱,被视为神童的汉斯被美其名曰学习的无形枷锁锁住,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家,甚至无暇欣赏上学回家途中的美景。进入神学院后,课余时间用于玩乐已经成为一种罪行,被天父压榨了童年,光芒万丈的未来却被时代的幕布遮盖,何其可悲的天才!何其可悲的时代!

汉斯精神崩溃的地方是神学院,是在那个时代的最高学府。紧张的生活节奏,繁重的学习任务,被寂静的山环绕着,如死水一般的小河在学院门前躺着,这一切使使汉斯生活中仅存的色彩也变成了灰色,终日生活在灰蒙蒙的天空下。现如今,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学学生的学习任务也减轻了不少,但仍有学校残存着那个时代的影子。星期六,本是一个轻松愉快的日子,但在东江边东山前的一所学府中,09:20的铃声为劳累一周的身体注入活力,欢声笑语花在了风中,使风之过处都增添了一丝甜滋味。可现在铃响了,却没有人再踏出那扇门,是门关了吗?不是,是通向欢乐与自由的道路被一块巨石堵住了。

学识是灵魂,而身体是容器,没有容器所容纳的灵魂终会消亡,因而常言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满八小时的睡眠,大脑却要运作十多个小时,每天仅有的一小时锻炼时间却被剥夺了大半。星期六暗淡无光的09:20铃声,桌上一张又一张的单面黑色试卷,我认为这是行不通的,紧绷的弦射不出好箭,猛踩的油门也只会让车子原地踏步。尽管处在这样的环境下,也仍有不少同学奋力前行,堆叠如山的教辅书,在课上站立提神的身影。更有甚者,利用电子产品,在午休时,在别人酣眠时,跟着网课背单词,解函数,夜以继日,不知困乏。

无法改变环境,那就选择改变自己,一个能升起月亮的身体,必定驼住了无数次日落。请坚定心中的信念,朝着梦里熟悉的方向,无畏的前行。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会在明媚的阳光里与春风相拥,在云的彼端等日出日落。

时代的巨轮呼啸飞驰,怎样的人生才算精彩?谁也没有答案,只知道我们要加速奔跑。

在轮下读后感【篇5】

太喜欢黑塞了!每一本的阅读历程都是美妙的体验。希望自己以后能把德语学好,能领会原汁原味的黑塞文学。

这本是以黑塞早年生活为蓝本的。在家庭和学校的严苛的逼迫下,优秀的学生不仅学习努力,而且形成了争强好胜的意识。有些人就怀揣这这种思想永远走下去,也是一种过法。而汉斯在这种生活之前,还体验过另外一种美好的,本真的生活,有了产生转变的契机,而且在神学院认识了和其他学生迥然不同的海尔纳,在他的影响下开始了转变,可是汉斯还是走下了一种悲剧的结果。

一种在半山腰不上不下的尴尬。一方面不论是海尔纳还是艾玛,他们都不是比较真心的对待汉斯的,更像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对汉斯的利用,当他们离开时,就那样不声不响的走了,没有解释,没有在乎。汉斯本人的思想转变也使得他更加思想分裂而不能自洽,不能有坚强的自我意识来想明白这些,来坚持自己想要的。最后拜托不了家庭环境的影响。走向落寞的生活。最后在意外中辞世,但是出乎我的意料。

我不是应试教育下的优秀者,或许我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优秀者。以前还执着于怎样在应试教育中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比较好的结果,然而一方面还是无法这样努力,也导致自我否定之类的。另外最近两年的经历,也让我对那种模式本身产生怀疑,这个世界各种各样的叙事是混乱的,我不应该在那种叙事的影响下妄自菲薄。

在这之后,我也开始讨厌那种应试体制。是对人的规训和异化。是一种遮蔽的机制。

我还是要通过充实自己,让自己的思想更加自洽,减少被这种社会评价体系下定义后产生的影响。不要停留在半山腰,要去山顶。这要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在轮下读后感【篇6】

如果汉斯没有遇见海尔涅,他会成为一名牧师,会结婚生子,会有放满书的一间房。所有期待他成功的人都会真心的祝福他,并以他为傲。他自己也是热爱学习的,他享受自己领先同伴的乐趣,畅想着自己的未来……

谁又能说这条路不好呢?确实他有学习的劳累和来自于师长的压力,但做别的就不存在压力吗?哪怕是体力劳动者,他们就不存在来自生活的压力吗?

海尔涅的桀骜不驯,敢于挑战规则制度的勇气,最终退学和父亲回家,我们无法得知他后来的生活,不做参照。但我们却一直跟随作者来到了汉斯的人生终点。直至死亡,他都是痛苦的,带着深深的自责和耻辱。耻辱和自责来自于哪里呢?难道不是他活成了自己最瞧不起的那伙人当中的一员,并且烂醉如泥?自责难道不是因为他无法面对自己,面对那个明明有着大好前程的自己?

再美好的梦想都需要现实的支撑,先有立足之地再谈理想。做牧师难道会影响他观察花开花落吗?会剥夺他本性里的诗意吗?有人阻止牧师钓鱼吗?

糟糕的是半途而废、是摇摆不定。汉斯喜欢的是什么?就算不上学不做牧师,如果他能自得其乐的做一名学徒也好,但他还是逃不开自责。他的葬礼上,鞋匠对汉斯的父亲说是校长和牧师害死了汉斯,是吗?

人生必然存在没去选择的另一条路,我们不能什么都想要,选择,就意味着舍弃一些东西。

在轮下读后感【篇7】

我有好多好多的感想。上一次看电子书有这么多的划线和想法,还是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但对于写小说这件事而言,我更喜欢赫尔曼这种叙事方式。简洁、快速、优美、聪明且不讨巧。

这还是第一部我中途好几次读到窒息的小说。之前看吉本芭娜娜,感觉是在石头缝里呼吸,但现在这本书,阅读体验是被人一直捏着心脏。我甚至比汉斯还要迷茫无措。

赫尔曼不仅是一个聪明的人,还是一个厉害的人。我无数次想到自己,应试教育下的小小牺牲品。我很难同作者一样把这一切归咎于学校老师教育,我总觉得还有自己内心的东西。就如同赫尔曼亲身经历一样,他自己从神学校辍学后,自己救赎了自己。所以海尔纳和汉斯都是赫尔曼自己。我很想知道海尔纳最终去了哪里,我还想知道汉斯最终为何会一蹶不振,丧失意志。

我在想赫尔曼还有没有写过另一种变相自传,不同于汉斯的这种遭遇的。

读到最后一章我很怕,其实每一章我读的都很怕。无一不是在阅读自己。无数次我停下来回想自己的遭遇。我还是无法解释这一切。二十二岁的人生没有答案。

小说里很多对于大自然的描写很美,让人体会到欣喜和感恩。但更多的是丧,丧到骨子里的那种。我不喜欢汉斯后期离开神学院的状态。

期间我想到了很喜爱的歌手说过的话,“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没有恐惧,没有比较,没有害怕,只有爱。”

不知道这是不是答案?不知道这对于一个人形成他的人格时有没有帮助?我觉得汉斯最大的问题就是他太不了解自己的天性了,他发挥不出来,迷失短暂的快乐再迷失。

第一次正式读德国小说,这是一次很完整的阅读体验,不断的重审自己,尽管过程很艰辛。还是很想读一读他的《彷徨少年时》和《荒原狼》,尽管有人说也很致郁。

昆虫记读后感读后感700字其五


闲暇时间能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也产生了一些全新的感悟,此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不知道你有没有在找作品读后感范文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昆虫记读后感读后感700字其五”,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最近黄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名著,是由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巨作,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布尔用了毕生精力写的巨著,这本书共十卷,第一卷正在1887年问世,最后一卷在1910年87岁是出版,那时他已老眼昏花,连东西也看不清了,但他还坚持写第11卷!《昆虫记》长达两三百万字,是一部融合了专业知识和人生感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其中的内容生动有趣,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在他的笔下,有着红蚂蚁、蝉、螳螂、蝈蝈、蟋蟀、蝗虫、大孔雀蝶小条纹蝶、树蛾胡蜂、黑腹狼蛛、萤火虫、蝎子等等众多昆虫。真是写的既生动又有意思!《昆虫记》不仅是一本反映昆虫内心世界的书,也侧面反映了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人物。

不管是春夏秋冬法布尔都要精力细心地观察昆虫的习性。其中一则小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法布尔趴在地上,用放大镜观察蚂蚁搬走死苍蝇的,一连看了三四个小时,以至四周围满了人,还骂他怪人,可是他一点没有察觉。法布尔这么认真,再想想自己,跟法布尔比起来就差远了。只有像法布尔那样经过长期、细致、耐心地观察,才能把一件事情做好。《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昆虫记也叫做《昆虫物语》和《昆虫学札记》。

法布尔用他精湛的文笔把我们引向昆虫世界,让我们获得了许多昆虫的知识,大自然世界里的奥妙真是无穷无尽!

世界不同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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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不同读后感 篇1

一本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不同》到今天被我读完。

这本书是李开复的唯一一本自传书。书中介绍了他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事情,然而书中大部分还是他的大学生活(包括读研和做博士)以及他从苹果到SGI,再到微软,最后到Google,这些全球知名企业里工作的状况。

当读完这本书时,合上书本,有三个部分让我记忆最深,第一个是关于中国教育和美国教育的对比。尤其是大学那一部分,就如开复说的那样:“非常感谢哥伦比亚大学灵活的转系制度,它给了学生一整年的时间,一边在基础学科里学习,一边寻找自己真正的兴趣所在,学生大都在兴趣指引下,有激情地学习。而在中国的教育体系里,我很遗憾地看到,高校设置了非常难得转系制度,而且,还有服从调剂制度,让很多孩子去学习不喜欢的专业,这对于人才的培养是个弊端。”

对于这一点,自己也颇有感触,中国现在的教育问题的确令人堪忧,很多学生都以赚钱成为自己的人生最终目标,或以加官进爵成为自己的根本动力,这些人的思想似乎都被当今这个社会扭曲了!同时“教育”也成了现在中国三座大山之一(住房、医疗)。

昨天中午吃饭时,在食堂听见坐在隔壁的2男1女在讨论公务员的事情,那是听到最多的就是“油水”两字,然而当我听到那个女生对坐在她对面的一个男生(应该是男女朋友)说“如果你当了县长,我就跟你。”当我听到这句话时,为我们的高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感到悲哀。

中国教育难道一直在走下坡路吗?

我之所以读开复的书,因为他一直关心着中国青年的成长,致力于帮助他们成为国际化的人才。

第二个是关于管理方面的,开复的一句话道出了从技术人员出身的管理者的不足:“作为技术出身的管理人员,既有好处也有弊端,好处是技术人员可以看出一个产品的发展趋势,预测它的未来,而弊端就是技术人员喜欢追求真理,而忽视整体运营,注重智商,而忽略了管理中需要的情商。而作为一个管理人员,情商比智商要重要得多。”管理人员,情商比智商重要,我认为所说这个“重要”,是在两者都重要的条件下,再进行对比的,如果你的智商很差,那么情商再高,也很难成为一个好的管理者。情商就像一家公司的软实力,智商就像这家公司的硬实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而现在的我,智商明显很低,专业知识短缺,甚至可以说是没有,而情商,自认为挺高(只是未到大千世界走一走,走过之后,情商比自己高很多的人很多),所以有的时候我会感到迷茫,有的时候会表现出傲慢,这些正侵蚀着我的整体素质。

所以我认为,要让情商发挥出来,或要发挥得淋漓尽致,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个是关于“墓志铭的测试”,就像大学里的一位教授说得:“每个人都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墓志铭是什么,一个墓志铭代表了这个人一生的意义,留下了他这一生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我看来,“墓志铭”上面要写的东西应该是一个人精神上所追求的,是自己的价值观的体现。而我的墓志铭是什么——“一个成功人士,他的行为感动了全国,帮助他人走向更好地生活,让他们远离贫困,一位慈善家,一个孝子,一个值得被尊敬和爱戴的好官员,一个好丈夫,一位好爸爸。”——你心里所想的才是你真正想要的。

然而在我现在的学生工作期间,又去体会了另一句话:“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你留下来的只有悔恨,只有懊恼。”

很多时候,对于工作方面,我有很多好的想法,但很多都没有实施,仔细一想,更多的是不想做,一小部分是不敢做,因为害怕出错,害怕被别人拒绝。

我现在可以慎重地告诉我自己,如果现在不想做或不敢做,出了大学校园,你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和平台了,因为在学校里,允许你犯错,但要在犯错后知道悔改和总结,而进入社会实行淘汰机制,犯错,不仅拖公司的后腿,而且也会把自己置于不被看好的情境中。

所以,告诉自己,想做就要敢做,敢做同时要敢当。

世界不同读后感 篇2

《世界因你不同-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仅仅是读了一个序言十七个月向死而生,就已经不行了。病魔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病魔真正的降临到自己身上,每个人对待病魔的态度,并不相同。读罢序言,有两点感悟。

1、李开复对待癌症的态度---科学、认真。

他用做博士论文的精神,研究了数十万字的医学资料,根据国内外学术论文,对比自己的医学指标。他发现,自己的淋巴瘤,虽然是四期,但没有向上扩散,没有侵犯骨髓,整体没有那么悲观。

经过十七个月联合治疗后,体内已经没有大于一厘米的作文癌细胞了。

2、经历一场生死保卫战后,对人生态度的转变---病前,只争朝夕;病后,看清楚生命最重要的是生命中的美好体验。

而所谓只争朝夕,过分追求一个宏达的目标,去最大化影响力,也许包含着一种功力的需求,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人生。

生命是一个旅程,每一个当下都值得品味。除了拥有一个宏大的理想,李开复更关心是否让他所遇到的每一个人快乐,是否享受着每一个偶然的来临,是否享受着与每一个缘分的片刻神交。

记住你即将死去,乔布斯曾说过的这句话,成为了李开复的座右铭。

世界不同读后感 篇3

李开复,曾先后在苹果、微软、Google这样三家在全球具高度影响力的顶尖IT公司里担任高管,其职场经历本身就构成非常有吸引力的题材,这样的人一定有其特别并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样的成功履历,他为什么能做到?怎么做到?李开复有什么过人之处?是天赋?是后天努力?还是机缘巧合?或者是命运使然?这些都吸引众多读者通过这本书去了解背后的真—相。也只有通过这样的自传体才能了解到更多真实的细节,这正是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而石安原本就喜欢读一些成功人士的自传或者传记的。

这本书有一段话令人感动,我的理解这段话也是本书的思想主旨:“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你留下来的只有悔恨,只有懊恼。我常常说追随我心,当然追随我心必须是要在负责、守信、守法的前提之下。在这个前提之下,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虽然经历风险的日子可能会比较艰难,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蹉跎十年、二十年后,我可能会后悔终生。”

这有些象我在中学课本中读到的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段:“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我以为,李开复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引领下,不断做出惊人的选择,而他的成功之处在于,这些选择并不盲目,不冲动,都是认真选择的结果,这种认真的态度也推动着他在职场上获得成功。

书中提到的人应“Leadyourlife”而不是“Liveyourlife”,这道理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难。毕竟,芸芸众生,大都只能是“Liveyourlife”的。当然,把“Leadyourlife”作为人生追求目标也是非常好的,这也为什么人需要有信仰的原因。在这过程中,以自己的人生标准,“要用你的梦想引领你的一生,要用感恩、真诚、助人圆梦的心态引领你的一生,要用执著、无惧、乐观的态度来引领你的人生。”这些都说得非常道理。在这本书里还很多类似的真知灼见,这应该是李开复的人生感悟,从中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到李开复为何能成为中国大学生的良师的缘由。

纵观书中描述的李开复的成长经历,有很多令人感叹,令人仰止的内容,比如他的学龄前的超乎寻常的调皮、制作《武林动物传奇》以及在上学时的种种非同常人的表现,都体现出一个天才人物的特质,这样的特别性一直延续至大学,这不是所有孩子能或者会经历的,毕竟这些发乎内心,只能解释为天赋使然。那么这些更多是作为娱悦和吸引读者的内容,精彩而远离,对主人公是真实的,对普通读者却是虚幻的。对大多数人来说没太多可供效仿之处——毕竟天才并不是随处可见的。

但李开复的职场经历对读者来说却是一大笔财富,无论他是在苹果,还是SGI,或者在微软、Google,丰富的职场经历,大量生动的职场经历的描述如一幅浓墨重彩的人生画卷在读者面前徐徐展开,精彩纷呈而又跌宕起伏,并且可供读者学习和效仿。而他面临每次职业转换时的心理历程变化,可以给我们提供有益的参考,并印证了一个道理——机会属于有准备的头脑。同时,在这本书中,也向我们展示了象苹果、微软和Google这样的成功公司如何对待、处理以及吸引优秀人才加盟的种种独特观点和做法。这些都是本书的重要价值所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李开复从小就展示了天才的一部分,但他的职场成功却离不开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勤奋努力。这能给更多的后学者提供有价值的道理——不管你是天才还是普通人,对成功的执著追寻加上后天的勤奋努力都是必不可少的。

世界不同读后感 篇4

“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是对李开复博士震动最大的一句话。

这是李开复唯一的一本自传,字里行间,是岁月流逝中沉淀下来的宝贵的人生智慧和职场经验。捣蛋的“小皇帝”,11岁的“留学生”,奥巴马的大学同学,26岁的副教授,33岁的苹果副总裁,谷歌中国的创始人,他有着太多传奇的经历,为了他,两家最大的IT公司对簿公堂。而他的每一次人生选择,都是一次成功的自我超越。

我从他的自传中读出了成功者的共同特性,勤奋的付出、积极的争取、远大的抱负、宽广的胸怀等等。纵观书中描述的李开复的成长经历,有很多令人感叹,令人仰止的内容,比如他的学龄前的超乎寻常的调皮以及在上学时的种种非同常人的表现,都体现出一个天才人物的特质,这样的特别性一直延续至大学,这不是所有孩子能或者会经历的,毕竟这些发乎内心,只能解释为天赋使然。那么这些更多是作为娱悦和吸引读者的内容,精彩而远离,对主人公是真实的,对普通读者却是虚幻的。

这本书也让我了解了一点美国教育。美国的教育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但其优秀的大学绝大多数都是私立大学。例如:本科前十名的大学全部是私立的,商学院前十名里面有九所是私立的,工程类前十名有无所是私立的,计算机前三名全是私立的。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都是私立的。美国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自由、独立、自主学习、重视理解、重视实践。

在这本书里,也有李开复的人生态度“make a difference”“follow my heart ”“lead your life”(引领一生),他在自己40多年的人生中,做过很多次选择。他结束自己的执教生涯,放弃成为卡内基梅隆大学的终身教授的铁饭碗,到苹果工作,由研究转向产品生产;他离开苹果到SGI,由一个让自己失望的公司到新公司创造新的历程;在卖掉SGI自己的部门后,因100多人失业而得抑郁症;离开SGI到中国,创建微软中国研究院;离开微软到谷歌,走近回中国的梦想,却经历了一场轰动世界的两大最大IT公司的官司;2009年,离开谷歌中国,创建自己的事业,帮助中国大学生——创新工场。这些选择都是他follow his heart 作出的。

当我阅读完这本书时,我彻底被李开复这个人触动了。这样一个能够不管眼前是利益、是麻烦、是官司,总是“追随我心”,不断改变自己的定位。不断改变自己的梦想,一步一步最后创造无数奇迹。当你达到一个目标时,你会骄傲自满吗?当你成功完成一件事时,你会沾沾自喜吗?当你已经取得成就,你会就此罢休吗?李开复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我们绝不能够只满足于现状,我们要去探寻生命的意义,努力创造、拼搏、进取,到寿终正寝时,我们要知道我们曾今活过,而且活得有意义。正如《瓦尔登湖》里面有一句名言:“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追随我心”,或许你会认为这太鲁莽了,但是,如果不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生活如何变得精彩?相信每个人都不会甘于平庸,毕竟我们来到这世上,绝不是想着碌碌无为地过完一生,我们都想过一个有意义的一生。相信吧!只要肯去努力,抓住机会,世界将因你不同。

抓住一切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总有一天,世界将因你不同。李开复用他的行动,完美地演绎了这句话。

世界不同读后感 篇5

看过这本书后心中竟久久不能平静。

开始并不喜欢看这本书到后来喜欢上这本书,能吸引我的不光是平实的叙述,而且据我所知这是李开复唯一的一本自传,书的字里行间,是岁月流逝中沉淀下来的宝贵的人生智慧和职场经验。叙述他如何从一个捣蛋的“小皇帝”,11岁的“留学生”,奥巴马的大学同学,26岁的副教授,33岁的苹果副总裁,谷歌中国的创始人,走向全球化的职业经理人,成为员工们喜爱的开复总裁,成为学生们尊敬的开复导师。他有着太多传奇的经历,为了他,两家最大的IT公司对簿公堂。而他的每一次人生选择,都是一次成功的自我超越。透过这本自传,李开复真诚讲述了他鲜为人知的成长史、风雨兼程的成功史和烛照人生的心灵史,也首次全面披露了他亲历的苹果、微软、谷歌等IT巨头风云变幻的内幕。娓娓道来,字字珠玑。抓住一切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总有一天,世界将因你不同。

国外一些传奇的人物,大都来自名牌大学,凡有成就的人都有一份漂亮的简历。华人中凡获得诺贝尔奖的,也是如此,接受了国外大学的教育,所以他们的思维方式与大陆人们有所不同,故国人头脑不比国外差,只是环境造就了英才。李开复先生,一位传奇的人物,一个为梦想而活的人。记得他的父亲对他说过一句话:以后一定要为中国做点贡献。父亲的“中华之恋”深深地影响着他以后的生活。

开复老师对中国的赤子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这些年,开复老师对中国教育的贡献,对大学生的帮助我们都看在眼里。所以读到开复老师在官司中受到的那些怀疑与不公正言语的抨击时会觉得特别气愤,当然坚强的开复老师最终还是把一切都挺过去了。在书的最后,我知道开复老师曾有一个梦想,想在国内筹办一所学校,但最终没有成功。我知道这将会是他心中的遗憾。也知道他是真心想帮助大学生,想为中国的教育做些事业。

在我看来,大刀阔斧的教育改革是不能仅靠一所出色的大学就能带动。其实一直以来不乏成功教育模式的典范。美国大学的民主,开放,自由国人都看在眼里,也知道美国的大学在世界的排名一直占前列。而在国内,也有北大清华这类名牌大学的领头羊。但是纵观中国的教育还是不容乐观。我认为,中国的教育还是跟中国的国情,老师父母等一系列问题有关的。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世界因你而不同,同样的,世界也会因为我而不同。我会努力的,和开复老师一样。

路,一直在。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模板


如今爱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了,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会有种愉悦的感受,读完书后,我们不妨写一篇有条理性的读后感。你知道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证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一样,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研究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能够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

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

(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

(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

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杨晓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读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所以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此刻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此刻怎样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此刻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当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此刻,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此刻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景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一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当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一样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仅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理解本事。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我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礼貌,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向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我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我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我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构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

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能够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当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能够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明白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明白扯很远了,然而也的确很趣味。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能够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梦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能够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研究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终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坚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终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仅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仅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构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此刻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坚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乡土本色说的是中国人对昵图的依赖,建立在泥土之上的生存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结构,包括信用制度。

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费老从工具论和功能主义角度谈及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说明文字下乡关键在于文字应在乡下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工具,我们常识看,推行文字下乡是必然,为什么乡下人不理解甚至不接纳?其实本应换位思考,文字在乡下人交际中不实用,这又让我想起老年人以房养老参与意愿低,我们就定下结论说他们太保守,而《圣俗边缘》中说到西藏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低,青年纷纷入寺庙,我下意识反应说应该提高劳动力参与率,让青年还俗从事生产活动,殊不知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容不下如此大的劳动力开采,以后生活中,往小了说应该换位思考,往大了说应了解各方利益。

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传统,是在这种社会中,社会变化很小,依循传统习惯而行便可解决问题,所以古代官员强调教化民众,使礼俗内化为民众良心,而非外在权力限制。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8)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9)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