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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赋得永久

发表时间:2023-01-01

读后感赋得永久模板。

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基础营养,是思想的无穷发展。在欣赏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自己的感悟和思考。此时就应该动笔将心中所想写进读后感,并且结合书中精华进行提炼。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我们会疏忽的地方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读后感赋得永久”,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读后感赋得永久 篇1

“读万卷书且行万里路”

“淳朴恬澹,本色天然”

“外表平易,秀色内涵”

这些词句来概括季老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原本读这本书,信手拣来,纯属偶然,但现在却是欣然。原因自不必多说,尽(浸)在书中了。

季老的阅历已不能用丰富二字形容,但他能持着谦虚待人的本性,在“大家”中委实不多。也许正是清楚了自己的优劣,所以有感而发的谦虚是真诚的,绝不是虚妄的。

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季羡林正是经历了这样苦涩的童年。诚如季老所言,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家境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此情此景,与我们相比,真不可同日而语……六岁那年,背井离乡,成为季老一生中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叔父对他望子成龙,教育十分严格。季老也正是从此刻起开启了他漫长的求学生涯……

季老虽已耄耋之年,写起文章来仍像孩子们般生动、活泼。比方,在夜课后,在黑暗中,走过一片种满了芍药花的花畦,紫色的芍药花同绿色的叶子化成了一个颜色,清香似乎扑入鼻宫。季老戏称,学习英文总同美丽的芍药花联在一起,留在脑海,成为美丽的回忆。

关于“拖尸”,季老也描写得惟妙惟肖。据说,这是当时清华的一个特色。新生在报到前必须先到体育馆,旧生好事者列队对新生进行“拖尸”。几个彪形大汉把新生的两手、两脚抓住,举了起来,在空中摇晃几次,然后抛到垫子上,这就算完成了手续,颇有点像《水浒传》上提到的杀威棒。想想,我们报到是去的也是体育馆,只是没受到这样的“礼遇”。其实,这只不过是旧生对新伙伴开一点玩笑,充满了友情的。

季老就是如此赋有生活感,此外,他的处事原则、清醒自知、民族意识也毫不逊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季老躬行着。他心头有拂拭不掉的科钦人民的一颦一笑,有火焰山的热烈奇异,也丝毫不缺少哥廷根般的点点怀念、感激。体验天雨曼陀罗,分享山中逸趣,来到虎门炮台,一笔点出民族的脊梁: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

他不以瓦尔德施密特的评价而沮丧,也决不由于中村元教授的夸奖而发昏。他认识到翻译工作的价值,也清醒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他甚至可以对垂垂老矣的瓦尔德施密特教授说出善意的谎言,真心却又不虚伪。就是这样,一个孩子般成熟,一个百变的季羡林。一个时代的骄子。

书名用“永久的悔”,那么季老“永久的悔”又是什么呢!季老说,这是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这永久的悔片刻没有离开过他的心,即:不该离开故乡,不该离开母亲。

是呀!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季老如是说。对他自己,也对我们。

读后感赋得永久 篇2

在《大众日报》上看到季羡林的文章《赋得永久的悔》,季老对母亲的情,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一样痛彻了我的心扉。季老去世后,他的骨灰的三分之一与父母以及妻子合葬在一起,实现了他的生前遗愿——回到“母亲身边”。

我的父亲去世三年多了。子女永远欠父母的,永远报答不完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农民。小时因为家贫没有上学,他说:“中国的字我识一半,我就认识‘中’字。”因为从小不识肉味,后来酷爱吃肥肉,直至患脑血栓去世。

父亲家里很穷,直到三十多岁仍然没有娶上媳妇。36岁那年,18岁的母亲和姥姥一家逃荒从百里外来到父亲的村庄。当年恰逢父亲家里收成好一些,奶奶收留了母亲一大家子。姥姥带领子女要走时,母亲留了下来,嫁给了父亲,来年年后生下了我。几年后两个弟弟相继出生。

父亲为了生计,除了在地里辛勤耕作外,靠打短工挣点儿辛苦钱。修水库时扛方土,给人家脱土胚,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他还卖过炒花生,煮下猪下水,卖甘蔗、蒜,种菜卖菜,什么都干。即使这样,我家的日子仍然很穷。

我大学毕业后到济南上班,离家远了,近300公里。从我成家到父亲去世10年的时间,父亲一次都没到我家来过,不知道我家的大门朝哪开。他永远也来不了了。

父亲患脑血栓好几年,每年输液扩充血管。那天中午他煮了面条,想吃完面条到县城澡塘洗个澡。把锅从东屋端到北屋,刚跨进北屋的门就摔倒了,以后再也没有起来。

弟弟给我打了电话,我请了假赶紧赶了回去。我说带父亲到县城住院,母亲说还要花钱,还要人照顾,离家又远,弟弟他们又穷,又没时间,即使好了也起不来床,到时还得母亲照顾,母亲身体不好,病很多,也照顾不了。

我在家呆了10天,两个姑姑也来了,10天的时间也没照顾多少,只是给父亲喂喂饭,后来因为单位有事回去了。几天后的中午弟弟打电话说父亲去世了。又请假回家奔丧。

父亲患脑血栓期间是不应该吃肥肉的,但他非常想吃,宁愿得病也要吃。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依他,每次回去偷偷给他些钱,他都买了肉吃。

因为母亲说了自己多病不能照顾父亲的话,自父亲去世我一直怨恨母亲。

公公每年冬天到我家来住,夏天去爱人的弟弟家。父亲去世那年春天,公公走后,我收拾他的房间,洗床单枕套,给他刷鞋,这些活我是不情愿做也得做的。想到了母亲给父亲刷鞋。父亲一生不知道穿坏过多少双鞋,母亲给父亲做过多少双鞋,刷过多少双鞋。而我这个做女儿的,又照顾过父亲多少?这么多年,还不是母亲在照顾。想到这些,我心中对母亲的怨恨便释然了。

父亲的一生是贫苦的,没有享过什么福。如果有来生,我仍想做父亲的女儿,好好孝敬我的父亲。

读后感赋得永久 篇3

最近,读了季羡林先生的《赋得永久的悔》一文,感受颇深。这篇文章是季先生在他望九之年写给母亲的。季先生是一位过早地失去母亲而终身怀有风木之悲的人,他6岁就离开了母亲,不记得母亲的笑容。文中回忆了他小时候生活的艰辛,食物匮乏,想方设法寻找吃的东西而母亲则终日吃“黄的”食物的情节,令人心酸。全文渗透了母亲对孩子的至亲至爱,通篇情意刺骨,无限凄切。季先生把他对母亲的深情和歉意寓于质朴的语言之中,自始至终倾注了一个情字,读后让人不能不为之动容。现节选文章的最后两段与大家一起分享:

“我在母亲身边只呆到6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日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不回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单的一句话里饱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了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正应在我身上。我不忍想像母亲临终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了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

这就是我的永久的悔。”

《赋得永久的悔》,如泣如诉。这是一份平平常常的人生菜单,季先生到了耄耋之年感叹自己的人生,这是季先生心灵的晾晒,值得我们深思。母亲的伟大在于母爱,母爱的伟大在于无私。母亲为了孩子可以舍得一切,忍受一切,充当一切。那么,作为儿女应该怎样回报母亲呢?读完这篇文章,我最深的感慨是,我们应该趁着自己的母亲还健在,赶紧补上这一堂人生之课,不要因为自己的怠慢和疏忽酿成人间悲剧,时间不等人呀!正象季老先生所讲的,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比起伟大的母亲又算得了什么!是啊,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讲,人生固然重要,但与伟大的母爱和母亲的无私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季先生的感受刻骨铭心!永久的悔实则是无尽的爱。我们可能不曾有季先生那样的悔,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像季老先生那样,纵使悔痛一生,也唤不回望眼欲穿的那位母亲的生命。在母亲过世后抚棺大哭时,恨不能随母亲而地下,然后再为“永久的悔”写什么赋。我希望我们大家都有颗清清明明的心,不要有这样永久的悔。让我们理解和关爱自己的母亲吧!伟大的母爱是一盏不灭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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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读后感200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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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故事书,它的名字叫《雷锋的故事》,读了这个故事,雷锋是个苦命的孩子,那时候的中国抗日还没有胜利,雷锋的爷爷辈地主给活活得逼死了,雷锋四岁时,爸爸被日寇抓去做挑夫。他的爸爸本来就受尽压迫,身染重病,又在反抗时被毒打,第二年春天就去世了。雷锋的哥哥十二岁时就到一家工厂当童工。小小年纪经不起繁重的劳动的折磨。在爸爸去世的第二年他也过世了,小弟弟连饿带病,也死在了妈妈的怀里。读到这里我不禁黯然泪下。多么可怜,雷锋的妈妈在地主家受尽了侮辱,最后悬梁自尽。万恶的旧社会逼得的雷锋家破人亡,使他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这就是雷锋苦难的童年。想大家读了这一段,都会不禁黯然泪下。

雷锋是个苦命的孩子,他的身世空害怕没有一个人能受得了,他只活了二十二岁,就告别了人们,雷锋的故事告诉人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党一切。

雅舍谈吃读后感模板


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能在人们最黯淡的时候照亮最遥远的生活道路。我们读了作品之后,心中会产生许多感想。表达心里震撼的最好方式就是将其写进自己的读后感里。你是否遇到过需要写读后感的情况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雅舍谈吃读后感模板”,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雅舍谈吃读后感【篇1】

作为一个喜欢研究美食,发现美味的人,流连于一方书架中,瞥见一本谈吃的书,便忍不住伸出手拿下来一探究竟。翻开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停不下来了。目录里,西施舌、火腿、醋溜鱼各色菜式,最后竟然连味精、麦当劳诸类也不避讳地写,让人不禁感慨真是实实在在的可爱。

梁先生作为现代中国文学巨匠之林的一位著名学者,学贯中西,见多识广,于笔尖书写他游历四方所见所闻的美食珍馐,将自己的学识融入到一道道美味佳肴的描绘中,读起来每一行文字都似乎带了喷香的气息,令人食指大动。

他笔下描绘的菜品,各色各样,没有贫贱之分,只要味道可人,便能成为他的笔下墨,得以在纸上留下一行名姓。他写过粥,小时候生病时就只能吃稀饭,也写过以前的慈善粥厂,施舍给饥寒交迫的人一种寒冬里的慰藉,甜浆粥、菜粥、以及旧俗中雍和宫的腊八粥,左邻右舍之间相互送粥的情谊。他亦是写过让他幼时魂牵梦萦的炸丸子,是幼年时在母亲膝下与弟妹一起吃小炸丸子的乐趣,不到十个丸子,他七十年来也未曾忘记。

除却这些充满着故土回忆的闲来之笔,他也记述了许多坊间关于美食的故事。北平吃螃蟹的唯一好去处是前门外肉市的正阳楼,于并不产蟹的北平能独占鳌头,是因为出了大价钱给蟹贩,能够在车站就开包选货,取最上等的味道。讲到天津的包子,便提过这样一个故事:“相传的一个笑话:两个不相识的人据一张桌子吃包子,其中一位一口咬下去,包子里的一股汤汁直飙过去,把对面客人喷了个满脸花。肇事的这一位并未察觉,低头猛吃。对面那一位很沉得住气,不动声色。堂倌在一旁看不下去,赶快拧了个热手巾把送了过去,客徐曰:‘不忙,他还有两个包子没吃完哩。’”三言两语间,将汤汁鲜美的天津包子写的活灵活现,让人食指大动。实话说,这样的书,我是不建议晚上拿来当作睡前读物的,缤纷的味觉视觉嗅觉多感官的刺激,是一场文字的盛宴,看完之后,多半会感觉饥肠辘辘,不自觉的想着这些美食,七上八下地难以入眠。

生活在北平多年,梁先生有着北平老道的“馋”,深谙北平的街头巷尾五花八门的隐藏菜单。北平城里的零食小贩走街串巷的脚印里,一声声熟悉的吆喝,“豆汁儿”“灌肠”“面筋”“老豆腐”“烧羊肉”……哪怕已经是像许多年前的零星回忆,也是让他时时惦念。如他所说,“人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在他笔下的这些零食,或因战火消亡,或因技法失传,许多已经不再见于世间,于他言,“北平是在向新颖而庸俗的方面变”,不免令人长叹唏嘘。那样的北平,或许只能在记忆中了。

时代变化,虽然我们现在的物质条件已经远远超越了当时那个物质不发达的时代,寻常人家也可以享受到各色瓜果蔬菜、肉蛋禽奶,但是属于过去那种风味已经不复存在。大批量的生产,超越了土地产出的体量;大棚种植,忤逆了正常季节的变化。似乎一切,都能顺从人类的心意,去无止尽地满足口腹之欲。在谈及友人送来的熊掌时,梁先生也曾写道:“上天虽然待人不薄,口腹之欲究竟有个限度,天下之口有同嗜,真正的美食不过是一般色香味的享受,不必邪魔外道的去搜求珍异。”真正的美味不是在于食材的华美,而是烹饪的技巧和烹饪的心意。超越自然或是带了血腥暴力的口腹之欲,对于人来说,未必有福气消受这一番山珍海味。不如吃着家常的味道,品味小街巷里尘世的幸福。

《雅舍谈吃》,文字雅致,带着几分文人的戏谑和多情,谈论盘中佳肴,多了几分漂泊多年老饕的自信与思念。读过这样一本书,方有些领悟梁先生在晚年说过一生中有四个遗憾:一,有太多的书没有读;二,与许多鸿儒没有深交,转眼那些人已成为古人;三,亏欠那些帮助过他的人的情谊;四,陆放翁但悲不见九州同,死前也有同感。这些酸甜苦辣咸的菜肴里,不仅是一篇文坛老人的闲坐随笔,更是一份远离故土的游子情深。

雅舍谈吃读后感【篇2】

近几年来,干饭人一词逐渐在人们的生活中频繁出现,对食物的精致追求体现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吃播也成为短视频播放的热点。我也颇对美食感兴趣,最近刚好读了一本叫做《雅舍谈吃》的书,看完这本书,我对美食的认知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作者梁秋实言:人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这是不是就是在家吃着粗茶淡饭,而又津津有味看吃播的你呢?梁秋实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在这本书的第一章就写了故乡北京的美食,主食点心面面俱到,读时就让我垂涎三尺。在介绍每一种美食中,作者会将这道美食的来历,及历史渊源做简略概括,比如第一章里,作者开篇写的是烤羊肉,从以前的北京烤羊肉开始说起,多用北平二字,作者细腻地将烤羊肉的过程写出,书外的我,似乎都闻到了香味。众多老北京小吃和美食,真是让我无比向往北京,有机会一定要亲自尝试。

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第二三章作者笔下的美食来自四方各地,这也足以看出梁秋实游历过很多地方,不能说吃遍,也可以说是吃过大半个中国的美食了。这些美食被作者写的垂涎欲滴,春夏秋冬及24节气美食均有涉及。在这比往年更加炎热的夏季,当我读到酸梅汤这篇时,跟随作者的语言,仿佛也如喝了酸梅汤一样凉爽起来,作者是这么描述酸梅汤的:因为桶大、罐小、冰多,喝起来凉沁脾胃。它的酸梅汤的成功秘诀,是冰糖多、梅汁稠、水少,所以味浓而酽。上口冰凉,甜酸适度,含在嘴里如品纯醪,舍不得下咽。很少人能站在那里喝那一小碗而不再喝一碗的。抗战胜利还乡,我带孩子们到信远斋,我准许他们能喝多少碗都可以。他们连尽七碗方始罢休。我每次去喝,不是为解渴,是为解馋。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动脑筋把信远斋的酸梅汤制为罐头行销各地,而一任可口可乐到处猖狂。语言清新自然又夹杂着幽默诙谐的语气,谁能看了不舒畅呢?正好我看书的这几天恰逢下雨,伴着雨声,嗅到窗外大自然的味道,看这本书,实在让我感到舒适和惬意啊。

这本书名为《雅舍谈吃》,表面是在谈吃,其实是在通过吃来怀念人和事物,品味百味人生。饮食是中国人的人生哲学,食物中的人间真情,作者用吃含蓄的诠释出深刻的内涵。当然,我认为这本书也可以给我们制作美食提供详细的指导,或者以后去旅游也能带本美食书,一一打卡。作为一名吃货,《雅舍谈吃》是我读的众多书里的一本特色,现在想来还是令我着迷。

正如作者语:生命有限,吃一顿就少一顿,每一餐都不能辜负。我也十分赞同。

雅舍谈吃读后感【篇3】

梁先生笔下的老北京食味。

在北京长大却又从未听说的老馆子,父母亲大抵没尝过,或者经不起时间长河的周折,未同我讲起。小学前记忆停留在百货大楼二层西饮区,一杯雪碧配一个面包就是我儿时特别喜欢的味道。面包像极了椰蓉却又不是,每次都是奶奶排队去买的,那时候我还小,长大了问她,她只记得我吃的酣畅,从未记得餐牌上的面包的名字,如此她也从来没有买错过。

梁先生后来到山东、福建、台湾、美国再追忆起的是味蕾也是回忆。有时候离开一处地方,硬要吃到同一种实物,一味要求是同一种味道也是牵强。这本书并不长,最近在看《暗黑》,很想打开时间任意门,很想穿越回同治年间,领略方略里的那一方北京,看看民国的北平,去致美斋坐一坐,周末去信远斋喝一杯酸梅汤,坐在门前的石崖子上,时节一到,再去老北京正阳门的养蟹池,午后再去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再好吃的美食掌门人不在了,后辈无法坚守,指定会没落,对于有些招牌,对于那个时代,留下文章,剩追忆,往事已成追忆。

时间果然不论平行还是不可成为周期般逆转,大抵世人可经历的都是这一秒以后…

雅舍谈吃读后感【篇4】

犹记初读梁实秋老先生的文章是在教科书里,雅舍谈吃读后感。课外阅读里一小节。讲迎新年团圆的吃食,一大屉一大屉的红米、杂烩,满涨的,是人们映着火光红润的脸。记得大锅的炖肉炖鸡,乱舞的粉丝,铺着油布的木板桌。是北国冷冽的风,扬起的尘沙直刮面角。

去年看了一次北京,是在盛夏满耳蝉鸣时去的,带着雅舍这本书,走倦了看看读读,有日,赶了地铁去故宫,累极渴极了也不消停,吃一大片一大片的盐味苏打饼,牛嚼牡丹一样尽数咽了,也还浑身无力。看到一家小店,布置陈设已旧了,但一尘不染。老板娘一团和气,装了一碗酸梅汤给我,清香清香的,片了几块柠檬,甚是好吃。我便倚在门口,学着梁老先生的样儿,半眯眼,一手端碗,一手支头,一小口一小口灌饮,那烈日灼阳照在身上,竟是十分惬意!我饮过好多酸梅汤,甘苦皆有,有十几钱一瓶的,也有三钱一杯的,大酒馆里,街边小巷角的,皆比不上故宫的酸梅汤,阳光雨露沉积起来的,冰甜沁口。

回到正题,《雅舍谈吃》书写旧年北平的各色吃食,皆有特色,染了北国的乡镇风情,使人回味无穷。书中写了好几个制美食的好地,如东兴楼、致美斋、玉华台等,最爱的还是那道烧鸭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北京烤鸭,片得飞薄,有温温热热的面皮,一大卷葱丝黄瓜之类的,一碗乌黑的酱,鸭子带油,油皮肉,拈两片放到面皮上,夹了葱一大捆,包上,沾汁吃,尤其美味。那些旧年的吃坊或是在历史中湮灭,或已旧貌换了新颜,纵使街巷是对的,也寻不到了。我是吃过全聚德,对此也是感同身受。

梁实秋的文笔,是像水一样清淡的,每一道丰肥或爽口的菜食,皆在他的回忆里徐徐地阐述出来,我更喜欢的,是他将故乡的思念情怀一同融进去了,读着倍感亲切,也朗朗上口。

我有些想回旧年的北京望望了。

雅舍谈吃读后感【篇5】

真是孤陋寡闻,刚刚知道梁实秋是北京人!太兴奋了。鲁迅是浙江人,木心是浙江人,丰子恺是浙江人,林语堂是福建人,张爱玲是上海人,傅雷是上海人。我中意的文人学者都是南方人,因此作为响响当当皇城根儿长起来的孩子对此颇为不忿儿,好容易有个北方的,定睛一看:贾平凹。。。没错,我承认,我不喜西北作家的作品。满眼都是高粱地,沙漠荒丘,光秃秃的山上一棵树都没有,绝对的沙尘暴发源地,总是有缺水的感觉。别跟我说什么豪迈,苍凉,大漠孤烟直。。。我不买账,这些能让我联想到的只有三个月不洗澡。老舍虽然是北京的,作品也是满堂叫好,可惜总透着一股浓浓的京油子劲道儿,颇为沾地气,但是不洋气,没准这也是为啥诺奖没有给他的原因,太本土化,不大气,不洋气。

梁实秋,我喜欢。他的小品文章细腻,见微知著。写一道菜,从菜市场买菜开始写起,不怕麻烦地写烹饪的过程,事无巨细,其中还掺杂许多文言,用典,诗词,外文。一块豆腐,一根香菜,一盘炒大白菜,他竟然写出几千字来。从做菜中偶尔还漏出几条很深刻的人生感悟,怀念一下旧友,慨叹一下岁月,嘲笑一下政局,炫耀一下厨艺。君子远庖厨,梁先生却不吝挽着袖子,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并以此为荣。做好了,全家欢喜,做砸了,他勇于承担责任,甚至有时会觉得对不起食材。真正的大家,都是真性情,菜谱一样的书被他整得诙谐有趣,同时又菜香扑鼻。让人垂涎的不仅是菜,还有他的文字。万一书卖不出去,还有一个绝技,至少保证衣食无忧。不会像钱钟书似的,除了做学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过钱先生是乐在其中).梁先生遍尝美食,不管是山珍海味,还是街井小吃,或是外国洋餐,他都吃出学问,吃出门道儿,是个懂行的。书中所提的北京名楼如今已面目全非,梁先生写书的时候就感慨菜是一样的菜,味道照他小时候差出几条街去,那么我们现在再去岂不是差出几个国了!看书的时候,我总叹息自己该早生个几代,以满足口腹之欲。我是真小人,从来无大志。可是,有大志又能如何呢?做得到梁先生这样下得厨房,进得书房吗?

雅舍,不仅“舍”雅,菜“雅”,人更是纯纯的”北京雅爷们儿“!

雅舍谈吃读后感【篇6】

在朋友们的认知里,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对于这个评价深表同意,但也不仅仅满足如此。因为我有更加远大的目标,我要做一个有文化的吃货,于是我买了这本《雅舍谈吃》。

看这本书的压力太大,因为哪怕刚刚吃饱,也能在梁实秋的描述下进行无限的美食想象,勾起肚子里的馋虫,让你痛苦万分而又得不到解脱。梁实秋先生在描述“馋”的时候,每一句都说了如此的到位。

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像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恣情享受,浑身通泰。

梁实秋先生在看待顾客和服务人员的关系上是:跑堂待客要殷勤,客也要用相当的风度。在放生与捕捞的关系上是:信有因果之说,遂作放生之论。但是美味所在,放者自放,吃者自吃。在吃相的问题上: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的。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慢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饿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关于人性中的野蛮、婚姻关系,梁实秋先生都有见解,值得一看。

梁实秋先生也给我们提出了很多问题。例如要喝汤为什么一定要灌在包子里然后再喝?豆皮和蓑衣丸子都是糯米做的,为什么湖北那么喜欢糯米?用手抓黏糊糊的咖喱饭是怎么做到的?也有很多忍俊不禁的事,例如在抗战时期,把虾仁锅巴汤叫做“轰炸东京”等等。讲述了北平的诸多餐馆,不知道厚德福、致美楼、东来顺等等有没有保留至今,即使保留下来,也不是当初的味道吧。

用16个字形容这本书就是:闲情逸致、旁征博引、中西逢源、处处乡愁。不仅懂吃、更有吃的人生态度。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模板


如今爱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了,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会有种愉悦的感受,读完书后,我们不妨写一篇有条理性的读后感。你知道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证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一样,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研究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能够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

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

(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

(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

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杨晓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读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所以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此刻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此刻怎样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此刻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当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此刻,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此刻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景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一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当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一样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仅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理解本事。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我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礼貌,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向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我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我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我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构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

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能够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当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能够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明白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明白扯很远了,然而也的确很趣味。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能够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梦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能够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研究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终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坚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终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仅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仅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构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此刻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坚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乡土本色说的是中国人对昵图的依赖,建立在泥土之上的生存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结构,包括信用制度。

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费老从工具论和功能主义角度谈及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说明文字下乡关键在于文字应在乡下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工具,我们常识看,推行文字下乡是必然,为什么乡下人不理解甚至不接纳?其实本应换位思考,文字在乡下人交际中不实用,这又让我想起老年人以房养老参与意愿低,我们就定下结论说他们太保守,而《圣俗边缘》中说到西藏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低,青年纷纷入寺庙,我下意识反应说应该提高劳动力参与率,让青年还俗从事生产活动,殊不知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容不下如此大的劳动力开采,以后生活中,往小了说应该换位思考,往大了说应了解各方利益。

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传统,是在这种社会中,社会变化很小,依循传统习惯而行便可解决问题,所以古代官员强调教化民众,使礼俗内化为民众良心,而非外在权力限制。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8)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9)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参考]森林报读后感模板6篇


读书令我们开阔视野,作品就是一本可以开阔视野的好书。写好读书心得可以使我们之后不会人云亦云,盲目附和。对于读后感的书写,你是否掌握了好的写作技巧?我们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森林报读后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森林报读后感【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科普读物,名字叫《森林报》

《森林报》就像我们手中一份真正的报纸一样,详细而又生动地报道了森林里每天发生的趣事,而且这些事情我们在城市里都少有耳闻。《森林报》按春,夏,秋,冬四季的顺序,描绘了一幅幅多姿多彩,生命跃动的画面。

春天,大地鲜花盛开,鸟儿们开始歌唱,小动物们也都忙碌起来,到处生机勃勃……

夏天,花儿越开越艳丽,小草也越长越茂盛,这个季节,小鸟们都筑好了巢,鸟妈妈就在那里面孕育新的小生命……

秋天,树叶开始一点一点变黄,候鸟们匆匆地往南方飞去,其他动物也开始为寒冷的冬天作准备……

冬天,大地穿上了雪白的冬装,如同一页白纸……

我非常喜欢第一个三月的文章,因为这篇文章不仅用拟人,比喻这些写作手法描写了春天那生机勃勃的一派景象,还让我们了解到苏联在春分这天要吃烤“云雀”面包,并且放生所有小鸟的这种习俗。

读完这本书又想到那些动物快灭绝的消息,我十分伤心,我觉得现在我们生活在城市里已经离大自然越来越远了。

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大自然,拯救大自然吧!

森林报读后感【篇2】

春:白嘴秃鹫打开了春季的大门口,白嘴秃鹫生了一群群秃鹫宝宝。宝宝十分讨人喜欢。白嘴秃鹫他们到在南方地区越冬,春季来的时候她们十分高兴的飞向北方的家乡。有许多小伙伴都精疲力竭,都死在了半路上。强的人最开始抵达,因此 能够好好地释放压力了。

我认为这些弱小能够骑在这些最强者的的身上,她们本来了解这些弱小太弱,为何还让她们那麼行库的奔向南方地区,她们的先祖真的是太不合理了。那麼小兔子的祖先但是最公平公正的了,原野里的兔妈妈生了一群兔宝宝十分讨人喜欢。兔宝宝她们都衣着温暖的绒毛袄想一个嫩白的小球球。她们刚出生便会跑了,你瞧她们砰砰跳跳的赶到母亲身旁,但是有时也会由于母亲出来找食材晚回家了,兔宝宝被狼吞掉,所以呢也没事儿。因为它还能够多生好多个小宝宝。在森林里野兽经常进攻软弱的动物,特别是在是犀牛小象,动物们恐怖她们了,一到森里面就轻手轻脚的寻食。

夏:大家都了解夏是一个漂亮的时节。也是许多动物生小宝宝的时节,最开始敷的是鸟儿小宝宝,她们都是在书本上修建了房屋细心的等候宝宝生产制造,一开始是敷的一个小蛋,以后会渐渐地爬出来。爬出来便是一副声喉。

好啦,我详细介绍了山林暴力行为的2个时节春、夏。也是我最喜欢的时节。也有2个时节就我在等待去探寻吧!

森林报读后感【篇3】

这本书是以前大姑给我买的,那时,因为我认字不多,所以就没看完。可是,最近听同学们议论,里面的故事非常好看。在假期里我就拿出来翻了翻,一下子就被故事情节吸引住了。里面有兔妈妈怎样生兔宝宝,还有鸟类回乡大搬家,林中大汉麋鹿为什么大家,我对这些故事都很感兴趣,文章按照春夏秋冬四季转换的时间来写的。有层次,分类别的报道了森林里的所有新闻,森林中愉快的事情和可悲的事情和森林中强盗。作者将各种动物和植物写得栩栩如生。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大自然的奥秘,知道了猫头鹰和蟋蟀住在地下的。这可改变了我对猫头鹰家庭的住址的看法,以为他的家是在树上呢。同时,也知道了自然界的动物都是保持地球生态平衡的战士,每种物种都有不可替代的用处。比如说,森林里有种葛藤树,切断他的葛藤可以流出很多水来,这其实是起着一个森林水库的作用,用以调节森林的湿度。

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我们,应该为今天地球环境的现状作出什么贡献呢?

森林报读后感【篇4】

《林报秋》是一本记录森林动物实地观察的书。转念一想,我觉得这些话很无聊。没有故事书像童话书一样丰富多彩和美丽,但我仍然读它们。

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

俄罗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1984年2月11日出生于彼得堡的一个生物学家家庭。从小受家庭的影响,他对大自然的奥秘有着浓厚的兴趣,也有探索大自然奥秘的强烈愿望。后来他报考了彼得堡大学物理系和数学系,学习自然,这与家庭的影响有关。在与护林员的科学考察、旅行、狩猎、交流中,他注重观察和研究自然界的各种生物,积累了丰富的资料,为后来的文学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他的作品栩栩如生,令人动情。1928年出版的《秋林报》标志着他正式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1959年6月10日,比安奇在列宁格勒去世,享年65岁。除了《森林报》,他的作品还包括《森林里的真实故事和传说》(1957)、《短篇小说和童话》(1959)。

《虚拟世界》的创作以小读者为对象,以生动的故事和现实主义的叙述,向孩子们传授科学知识,激发他们探索自然奥秘的兴趣,从小就培养热爱自然、关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这个作家怎么样?我认为答案是毫无疑问的。

一般来说,报纸和杂志是关于人的。然而,孩子们对了解野生动物、鸟类和昆虫是如何生活的很感兴趣。森林报是这么说的。森林报有四季:春、夏、秋、冬。

比安奇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发现的人。他很细心,值得学习。我在生活中应该更善于观察和细心。然而,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我也有这个缺点。我总是关注我周围的事物。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像比安奇那样好学和细心。啊,我一上学,每次考试结束,我想我这次应该考得很好。我一直很小心。想象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每次我看老师修改的试卷,总有一些地方是不应该出错的.。如果你更加小心,你可能会得到更好的结果。我要向比安奇学习。比安奇的一生一直致力于文学,他的一生一直在创作,他的坚持,他的勤奋,深深打动了我,启发了我。我也下定决心努力学习,不辜负家人和老师对我的期望。我想成为一个对我的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我非常喜欢阅读。因为书是宝藏,等着我们去挖掘。

应用一句名言作为这篇文章的结尾:“读书足以使人愉悦,足以使人绘画,足以使人成长。”——弗朗西斯·培根。愿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爱读书!

森林报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森林报》这本书,受益颇大。这本书是苏联作家维比安基写的,他用轻快的笔调,采用报刊形式,按春夏秋冬12月报道森林中的新闻。

这本书讲到森林里的新闻并不比城市里少,森林的动物也在进行工作着,也有愉快的节日和可悲的事件,森林里有森林里的强盗和英雄。

《森林报》是一本儿童百科全书,不但内容有趣,编写方式也极其新颖。细细品读中,让我感受到森林中的动植物在一年四季中五彩缤纷的生活,深入地体验春的欢乐,夏的蓬勃,秋的多彩,冬的忧伤

我在阅读《森林报》之前,很难相信,在12个月之中,森林里竟然会发生那么多激动人心的新闻。《森林报》真是一本妙趣横生的自然之书,它会让你拥有丰富的动植物知识,懂得热爱自然和生活,为保护自然尽心尽力。这本书还告诉了孩子们应如何去观察大自然,如何去比较、思考和研究大自然的方法。

读了《森林报》这本书,我想到了生物是人类的好老师。人类自古就想能像鸟儿一样飞上蓝天。科学家认真研究了鸟类飞行的原理,终于在1903年发明了飞机。二三十年以后,由于飞行速度不断提高,经常发生机翼因剧烈抖动而破碎的现象,造成机毁人亡的惨祸。过了去多年,人类才找到了防止这类事故的方法。其实蜻蜓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每只蜻蜓的翅膀末端,都有一块比周围略重一些的厚的斑点,这就是防止翅膀颤动的关键。早知道这一点,科学家可以少花多少精力啊!现在,飞机设计师注意研究苍蝇、蚊子、蜜蜂等飞行的情形,研究出了具有各种优良性能的飞机。科学家从蜻蜓等动物身上得到启示,有所发明,有所创造。自然界中生物的本领真奇特。

《森林报》这本书将动植物的生活表现得栩栩如生,引人入胜,激发我热爱自然,探索自然。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发挥自然界中生物的奇特本领,发明和创造出更多有用的东西。

森林报读后感【篇6】

老师让我们买一套书,名叫《森林报》。“咦?‘森林报’?好奇特的名字!里面讲的是什么?森林里的故事吗?”带着这个问题,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读套书。

翻开《森林报》的第一页,我看见了作者简介。《森林报》的作者是维·比安基(1894-1959),是苏联著名的儿童科普作家和儿童文学家,他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森林里度过的。他从事创作三十多年,写下了大量科普作品、童话和小说,其中代表作有《森林报》、《少年哥伦布》和《写在雪地上的书》等。并且因为《森林报》的巨大影响力,比安基被称为“发现森林的第一人”,《森林报》也被称为“一部比故事书更有趣的科普读物”、“一部关于大自然四季变化的百科全书”和“大自然的颂诗”。

刚开始看一段,它就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它把我带入了一个奇妙的森林世界。这片森林里,春天、夏天、秋天、冬天都有着不同的新闻发生。鸟兽鱼虫都在发生着不同的变化,让这片森林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和谐。

春天,花儿绽开了笑脸,小草探出了头,微风中小树轻轻舞动着刚刚发出嫩芽的枝条,开始解冻的小溪弹奏着叮叮咚咚的曲子,冬眠的动物伸了伸懒腰,陆陆续续地起来了,当人们感受到春天那温暖的气息时,森林里也是一派热闹的景象呢!

夏天,树绿了,花红了,蘑菇也撑开了小伞,正是昆虫活动的好季节!鸟儿也开始忙碌了,一个个鸟巢里都多了几个光滑的蛋,鸟儿待在鸟巣里,耐心地等待一个个小生命出世。

秋天,树叶黄了,花儿谢了,草儿枯了,即将到来的是寒冷的冬天,森林里的居民把未来的生命安全地藏起来了,对生命的关怀都中止了,一直到明年春天。

冬天,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一望无际的雪地就像一本翻开的书,上面画着许多特殊的符号,等待着聪明的猎人来研究它。如果你看得懂这些符号,你将会与居住在森林里的动物们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读了《森林报》,让我感觉到大自然是多么的奇妙,仿佛我正置身于这片美丽、和谐的大森林中。春天的气息、夏天的阳光、秋天的风儿、冬天的雪花,这片大森林里每天都发生着许许多多的事情。《森林报》带我走过一年中森林的每个季节,带我与森林中的动物们玩耍,带我走遍森林的每一个角落。它让我爱上这片美丽、安宁、和谐的大森林!

[优质读后感]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到了现在,作者写的作品里的剧情也深深吸引着我,读后感可以记录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也许你正在收集整理作品读后感吧!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优质读后感]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已经是第三遍读本杰明的自传,每一次跟着本杰明漫步在十六世纪的美洲大陆上,看到他们棕色皮靴踩在泥水里溅起的泥点,战场上整齐列队后枪口喷发出的火光,听到车马疾驰过街道的喧闹声,小贩嘴里狠狠地咒骂声。人们穿着别具特色的优雅服饰,走在街道中相互摘帽低头示意,女士们矜持地摘下带镶着蕾丝边的漂亮手套。那一幕幕鲜活的场景在脑中不断闪过,仿佛自己是那个时代的参与者,是本杰明身边无形的旁观者。

最喜欢本杰明对成就的态度。

朋友们,这个原则就是理性和智慧。不过,切勿过多地依赖你自己的勤奋、节俭、谨慎,虽然这些都是极好的作风。因为没有上天保佑,一切全都落空。因而谦恭地乞求天佑,对于目前似乎需要天佑的人不要无情,而要安慰帮助他们。

这是一个不卑不亢者该拥有的人生态度。努力坚守这些优秀的品质,至于运气就交给上帝为你差遣。

当我不断接触这些德高望重的先辈们,发现他们无疑都是从一个平凡人一步步变成民族的领袖,他们坚守着那些经久不衰的美德,节制、谦虚、缄默、诚实、守信、正直。这些看似浅显的道理,却使人受益终生。他们也会在少不更事的年纪里做些蠢事,做些行为不检点的事情,但最终他们都因为坚守美德而让美名长存。

一个人可以因为一时的欺骗,得到一些利益,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名誉必因欺骗受到损害,谁会乐意跟有着不良口碑的人打交道呢?没有诚实守信作为基础,很难在世上长久赢得别人的信赖。

我逐渐确信人际关系中的真实、诚信、正直对于人生的幸福至关重要。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人,不要被他们的外表迷惑,要看他做事的动机,做事的方法,产生的影响,和人们对他的评价。这样就不会轻易被人迷惑,而让自己生活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本杰明的优秀品质,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最直接名了的就是他总结的十三条名目,而且还简单地说明了每个名目之间的关系和如何实行的建议。

[读后感分享]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读完作品这本书的人,都被其深深打动,这时就需要我们坐下来写一篇读后感。可是为何一想到写作品读后感就感到头疼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后感分享]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爱丽丝是位小姑娘,大家肯定都知道。她因追赶一只离奇的兔子而掉入一个大洞里,后来随之发生了很多的事情……但是,你们是否知道当她长大以后,再一次掉进那个令人作呕的兔子洞时,又发生了什么呢?哦呵,不知道了吧?没有关系,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红桃皇后是一个残忍、凶狠、邪恶可恨的女人。她曾经炸掉了自己亲妹妹白皇后的宫殿,从此以后,红桃皇后再也没有好脸色给妹妹看。日积月累,“两殿”渐渐地成了敌人,战争也随之开始了。而且红桃皇后还动不动就杀人,甚至吃了她的一块水果馅饼,她都要把他杀死。许多人都惧怕皇后,他(她)们都把自己打扮成和皇后一样的畸形人,不是粘了尖鼻子,就是安了大下巴,以防被发现而被斩头。

白皇后—也就是红皇后的妹妹,她善良慈祥、美丽如花、纯洁优雅,是位高贵的女士,她非常憎恨姐姐,但是,她的人马比红皇后的少,不能打败她,更别说劝了,她根本不听!白皇后是位好皇后,她不愿意发生战争。但是,残忍血腥的红桃皇后只当是耳边风;还好俗话说的对恶有恶报。最后,红桃皇后得到的报应是:流落蛮荒之地。

爱丽丝从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变成一名真正的勇士。你知道她是怎样变的吗?她既不像武则天一样一步步爬上去的,也不是像溜滑梯一样一下子冲上去的,她是靠着自己的勇气、善良和坚强取得的。她砍下了一条凶猛巨龙的头,取得了这次战争的胜利。其实爱丽丝也不喜欢杀生,但这是被迫,这是为了保护动物、平等世界、惩罚贪婪的皇后。

我第一次看3D电影,感觉很不错,一些人物都有立体感,甚至字和图案。

看了《爱丽丝梦游仙境》,我知道遇到困难、恐怖的事不能退缩,要勇敢的面对它,用勇气和智慧来战胜、克服它;我还懂得了,善心能够感动猛兽,甚至一切。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坚强、善良、纯洁的心,这样,世界就永远和平、幸福、充满生机!

孟子读后感900字(模板7篇)


读书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尤其是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深深震撼着我,此时我们可以抽出一些空余时间将读后感记录下来。该怎么样才能把自己对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孟子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孟子读后感 篇1

在教授《孟子》的过程中,跟学生一起体会到了跟学习《论语》时不一样的感受和体验,相信学生们收获到许多自信与知识,而我也收获到了许多现实的快乐与精神的富足。

现在的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西方人能创造出诸多对人类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现代科技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开发并贯彻了一套人类交往的规则,这一规则是基于对经济活动方式的摸索与路径依赖,对人性善恶交织的深刻认知,对社群整体价值观的认同维护,并有效抑制了机会主义和权力的滥用。这些规则统统被称为——制度,在东方古老的华夏文明诞生的这片土地上,它被称为周礼,或叫“礼乐制度”。承载着我们中华先人这一政治与立世思想的儒家学说,由孔子始,在孟子这里,因其灼灼其华、雄辩滔滔的精彩华章被进一步发扬光大,再到后面的《大学》《中庸》,是哲人反复论证这一治世处世理想在思辨上留下的余韵。所以,《孟子》承前启后,在备课时要花费比以往更多的时间精力,有时为了查证一些思想的缘起,会重新学习整理西方文明发展史的资料。

认识这个世界,如何处理自己作为个体与外在世界的关系,不管男生女生,是每个人一生都必须要做的功课。认识我们所处社会的形态、本质、架构它的思想基础,是每个东方学院的小学员从现在就开始已经在做的功课。孔子说:“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这正是儒家思想最迷人之处——对自己、他人所具有的强烈社会意识,从“已”和“人”的关系角度,儒家强调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告诉我们做人要有警醒的社会意识,并且要积极地维护这种关系。那么在《孟子》的学习中,除了继续认识和熏陶礼乐治国这一传统文明的基石,我们又接触了同时代农家“与民并耕”、墨家“爱无差等”、杨朱“为我”之说、于陵仲子“清高于世”等先秦诸子的社会人性意识,同时还能获取另外一种平时生活中不太会有、但也极为难得的视角——帝王家的视角,帝王之家观念意识形态如何,为何出言必“言利”,孟子如何漂亮地反驳引导“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以上种种,形成鲜明对比,给学生以极大的冲击力,不仅仅使其认识到先哲思想领域的丰富性,还能从对比中去感知儒家思想的可贵之处,去思考个人的价值观该何去何从,该如何树立自己的人生观。

孟子读后感 篇2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孟子的故乡—邹城。在书店里我买了一本书《孟子》,这本书里面讲了孟子的思想和很多有趣的小故事。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的主要思想有:仁者无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在《孟子》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子路孝敬爸爸妈妈》的故事:子路小时候家里很穷,天天吃野菜,他想自己吃野菜没关系,老是让爸爸妈妈吃野菜他们的身体会受不了,为了让爸爸妈妈吃到米,他就去很远的地方去买,不论严寒酷暑、刮风下雨,他始终坚持自己去买米。夏天,烈日炎炎,他从不停下来歇一会,只为了早点回家给爸爸妈妈做可口的饭菜。遇到大雨时,他就把米袋藏在自己的衣服里不让雨淋着。后来,子路在卫国当官后过着很富足的生活。

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我也要向子路学习,好好学习,长大后好好孝顺父母。

孟子读后感 篇3

读大学时,那位古代汉语的老教授对我们要求极为严格,那《孟子》是要求全书背诵的,也许就是因为这特别的机缘,我一直特别喜欢《孟子》。

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我喜欢孟子散文中那种雄辩的气势。孟子具有丰厚的学养,刚健的气质,机智应变的能力,不仅以“好辩”著称,而且极为善辩。我常常慨叹,要是孟子生活在当今时代,他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律师。读孟子的文章,我总是因此而想到艺术作品中那些大律师的“雄辩”或“诡辩”的场景,那些有经验的律师去质问对方律师的委托人时,只要求回答“yes”or“no”,从而让自己处于主动地位,牵着别人的鼻子走。孟子正是那样,让那些国君被他牵着鼻子走,从而成功地宣传他的政治主张。

近来再读《孟子》,再一次被孟子的雄辩风格所折服。

《孟子·梁惠王上》中说梁惠王在提出“民不加多”的疑问之前,自诩“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然后以赈灾救民为例,申说自己治国胜于“邻国之政”,“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而“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面对这样的问题,孟子不是去直接指出梁惠王治国之中的不足,那样会让好大喜功的君王难以接受,于是他以“王好战,请以战喻”巧妙地将话题转到有利于自己的方面来,接下来,他用“五十步笑百步”的比喻让梁惠王明白并承认,自己所谓“尽心于国”不比邻国之政好多少。

还有那次孟子见到齐宣王,为了宣传他的“仁政”思想,他从“好乐”切入话题,他先是运用转换话题、偷换概念的方式避开容易引起齐王反感的音乐的雅俗问题,借题发挥,巧妙把音乐话题转为政治话题,从而激发了齐王的兴趣,他忍不住主动问道:“可得闻与?”但孟子并没有就此阐发他的道理,而是以“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和“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两个问题,让齐王很容易地同意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少数人乐乐不如与多数人同乐,从而诱导出齐王在思想感情上趋向与民同乐的观点,于是他滔滔不绝地“为王言乐”,引导出“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的结论,意即:与民同乐,推行仁政,人民归附,便能统一天下。

但是我们知道,齐宣王真正关心的是“霸道”,他一心想着的是以武力征服天下,这与孟子的“王道”主张是完全相对立的,可是孟子凭借着他的口才说服了齐宣王,成功地宣传了自己的政治主张。我真的佩服两千多年之前的孟子,也难怪后人要尊他为“亚圣”了。

可是此次再读《孟子》,我却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放在了结果上:齐宣王倾心于春秋时期的霸主地位,一心想建立霸业,即位后任用名将田忌、孙膑等,伐魏大胜,后又攻伐燕国等弱小国家,最终未能采纳孟子的政治主张。因此,我不得不慨叹这口才的苍白无力的尴尬了。

我还想到我们这些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人,我们虽然不一定有孟子那么敏捷的思维,那么雄辩的口才,但面对学生,我们一般都能把思想工作做到位,也许学生所持的观点与我们的观点完全相反,但我们总可以用讲道理的方式去说服他们,可是我们过后往往会发现,学生表态挺好的,过后落实在行动中却效果不佳,有时甚至收效甚微,我们所遇到的,不正是孟子所遇到的“口才的尴尬”吗?

当然,学生是成长中的孩子,是孩子,注定他们就会犯错误的,所以我们可以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但这不也值得我们所有的教师和家长来反思吗?如何用一种最有效果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让他们自己去领悟、去选择,而不是以我们成年人的思想去规定、去限制。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是卓有成效,我们才能解决这口才的尴尬问题。

孟子读后感 篇4

《孟子》是我国思想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孟子的仁政思想在《孟子》一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让我体会颇多。

孟子一生都在追求仁义,字里行间无不体现出孟子对仁的重视。在第一章第一节,孟子初会梁惠王时,对王曰利的行为进行了批判,强调了仁的重要性: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在第二节,我们便认识了周文王这个人物。他就是以仁来行王政的典范。《孟子》书中多次提到这位伟大的君主。他建台子,挖水池,老百姓都很乐意帮忙,在文王说不着急时,竟还愈加卖力,还将台称为灵台,将池称为灵沼。麋鹿鱼鳖都可以在其中快乐地生活。各国老百姓都愿意成为文王的子民,在其治理下过上幸福的生活;面对蛮横无理的昆夷,文王还可以放下架子,做到有礼有节,不跟他们一般见识所以,他深得民心,成为百姓引领而望之的君主。这才会有后来孟子的一句仁者无敌,王请勿疑,这就是仁德的魅力,有仁则王。

仁的力量代代相传,延续至今。不论何时何地,得民心者得天下,为民谋利的君主和官员,永远受到老百姓的拥护。汉文帝在位时,躬行节俭,励精图治。采取了薄税敛、省刑法、以德服人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政策,使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国力日益强盛,百姓富裕,天下小康。焦裕禄为兰考群众的利益鞠躬尽瘁、积劳成疾,去世后成为官员们学习的优秀楷模,他的精神鼓舞了一代又一代干部和群众

仁者爱人,在现实生活中,不仅仅是为政者,我们每个人都要将孟子主张的仁义藏于心间,处处为他人着想,将心比心,以仁处事,这个社会才会和谐美好。孟子的仁义主张在当时虽不得赏识,但是却能够经受漫长岁月的考验,我们现代人应深刻领悟,将其发扬光大。

孟子读后感 篇5

这个寒假,我看了《孟子》这本书,对孟子其人其书有了一些了解。

生命是坎坷的,除非有了勇气;勇气是莽撞的,除非有了理性;理性是临时的,除非有了信念;信念是可变的,除非有了崇奉。

读《孟子》,读出的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就告诉我们磨练是成功必经之路。《孟子》告诉我们:苦难和波折是人生的标杆,往往更能测出一个人生命的高度和深度;而瀑布的斑斓之处,也并非上游河水的浩荡,而是水到断崖处,那不屈不挠的向前飞跃。现代社会合作激烈,不经历波折、泥泞,不通过在困难中熬炼自我,又怎样达到成功彼岸的呢?“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只要准确面对波折,厚积薄发,才能拥抱成功,享受幸福。

读《孟子》一书,学孟子精神,就是要进修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要进修孟子的“善养

吾浩然之气”,就是要进修孟子的正义精神,只要这样,才能不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报答社会。

孟子读后感 篇6

孟子经常用一些完整的小故事、寓言来表达自己地观点和看法。而这些小故事和寓言就慢慢变成了今天我们常用地成语,如“揠苗助长”、“五十步笑百步”、“再作冯妇”等等,可见孟子思想对我们地影响对我们来说不可不谓深厚。

孟子所说的“揠苗助长”演变到今天一般都说成是“拔苗助长”,但说的都是同样一个道理,孟子认为教学和学习知识如同植物生长一样,都有自己的规律,必须循序渐进,而不能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一定要不断地培养义,心中不要忘记,但也不要一厢情愿地去帮助它生长。不然就会像宋人那样“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把自己累得不行不说,还枯死了禾苗,得不偿失。要想幼苗茁壮成长,只有勤于耕耘。不愿耕耘,拔苗助长,必然失败。就像人的成长与发展一样,同样要遵循规律,通过自身的努力使自己的根基一点点变得牢固,才能吸收更多的养分,成长得更好,由一颗幼小的树苗长成一株参天大树。孟子在告诉我们做事情要遵守规律的同时还提醒人们凡是应顺其自然,适应事物本身的发展的速度和方向,正所谓:“其进锐者其退速”,即是继承了孔子“欲速则不达”的思想。当我们太想办成一件事的时候,往往急于求成而显得过于浮躁,沉不住气,冒冒失失的前进就失去了方向和重心,把握不住事物前进和发展的速度,方而更容易迷失方向。孟子的观点就好像力的作用和反作用的道理一样,作用在一个物体上的力越大,那它产生的反作用也就越大。同样,如果我们在一件事情上倾注了太多的精力和心血,付出了太多的努力,那我们必然抱有更多的希望和企盼,而一旦事物的发展出乎我们的意料和想象,那我们将比用平常心对待一件事物的时候更难以接受眼前的事实。所以凡是我们不必看得太重,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这样,当事情成功时,我们才不致于过于高兴,被成功的喜悦麻痹了清醒的头脑;在事情失败时,才能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不致于过于失望和难过而丧失了前进的勇气。

孟子还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命时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两者不可兼得的时候,孟子选择舍生取义,虽然平凡如我们的芸芸众生不用面对生命与道义这么高尚严肃的话题,但我们在生活工作中难免还是会面临两难的选择,那我们又应该怎样抉择呢?比如说工作和休息的冲突,个人利益和大家利益相矛盾的时候,何去何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选择。但我觉得能够把工作和生活有机融合在一起的人是最高明的,首先热爱生活,也喜欢工作,把生活当作工作的一部分,把工作看成生活的有机体,每一天,既是在生活,也是在工作,工作是生活,生活也是工作,这样,即是是工作占用了休息的时间,也不会产生工作占用了休息时间的想法,也就不会觉得在八小时之外的工作是一种负担。

孟子读后感 篇7

在读《孟子》之前,只知道孟母三迁的故事,知道母子很会教育孩子,对孟子却知道的甚少。后来通过诵读《孟子》,才发现孟子的高明之处和他不平凡的人生。

孟子主张“仁政”,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在“民有饥色,野有饿殍”的战乱时代,孟子重视普通百姓的生存权利,提出了“省刑罚、薄税敛”、“不违农时”、“取于民有制”等一系列主张。他认为先使人民有产业,然后再以“礼仪”来教导人民。要实现仁政,重要的是统治者能够以仁治国。以仁爱之心施政,才是仁政,这样才能使民众归附,也就拥有了天下。才能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的理想社会。

孟子认为“性本善”,孟子主张人对自身良知的发掘,肯定人性之善。他在《告子上》中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至大至刚”“塞与天地之间”的”浩然之气“很形象的表现出了内心充实,道德完满的精神状态。也只有不断地完善,当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我们常用孟子的这段话来激励自己:“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每一次读这铿锵有力的警句都让我头脑清醒,使我浑身充满力量。感谢古圣先贤的智慧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总之,通过诵读《孟子》我收获了很多很多,但我深深的知道经典不厌不回读,每读一遍就会增加一分对《孟子》的理解。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常读《孟子》,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品格学习。

热门读后感:《简爱》读后感篇一


斯蒂芬金曾经说过,书籍是一种独特的便携魔法。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在读后感里我们可以记录对书籍的具体分析,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热门读后感:《简爱》读后感篇一”,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爱情往往是一个令人琢磨不透的感情,拥有爱情固然是美好的,但是有许多人因为对爱情的误解,从而陷入爱情这个感情的魔爪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在《简爱》这部书中,主人公爱小姐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的爱情是那样的突然,甚至让爱小姐也不知道,自己被爱情所绑架了。

在爱小姐与罗切斯特先生再一次成为夫妻之前,爱小姐曾经是一位在舅妈家长大的孤儿,他的舅妈是就里德太太。里德太太非常讨厌简爱,因此常常对她非常的不好,尽管里德舅妈一点也不情愿收养它,但是有她的丈夫里德先生的要求,她迫于无奈,还是在她丈夫的要求下答应了下来,但其实,她并不喜爱简爱。就这样,简爱的父母在得了流行感染病去世之后。一岁多的简爱就从此开启了在里德舅妈家生活的九年的时光,到了十岁的时候,终于在一位仆人贝茜的建议下,里德太太同意将她送进一所寄宿学校,这所寄宿学校专门是女孩子的寄宿学校。在学校中校长先生一个巨人,人们都评价他,说他是一个伪君子。在学校当中,简爱也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位先生对他的不公平,以及在听得里德太太话之后,这位先生对他的不怀好意。

在学校中简爱唯一的朋友就是海伦,海伦是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女孩子可是很不幸的是,没有多长时间,海伦就因为一场热病而去世了。简爱在学校里从此也没有朋友,只有一位。非常好的年轻教师,帮助了她很多。但是,最后这位教师也结了婚,与她的丈夫一起离开了这所寄宿学校在寄宿学校,简爱一共呆了八年,最后在她18岁的一天,她写信为自己谋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从而离开了寄宿学校,去往罗切斯特的住所那个住所是那样的豪华,富丽,但是那个住所又是那样的冷冷清清凸显出几份孤独。简爱的学生是一位叫阿黛尔的小女孩儿,她活泼可爱与她的爸爸不同,她的爸爸罗切斯特先生是那样的严肃,十分古怪,可是这里的人都已经习以为常简爱一直在罗切斯特先生的住所教着阿黛尔念书,可是在中间出了一个小插曲,因为里德舅妈得了中风,很快就要去世了,所以简爱又重新回到了她非常想要逃离的地方:就是她幼年时汗恨透了的里德太太的家里并送走了里德太太。

在这个故事中,简爱的生活里出现了许多的不可思议的地方,这也使爱小姐的经历十分的丰富。在爱小姐的心中,她十分追求独立和自由,不喜欢被别人所束缚,所以当罗切斯特和圣约翰决定嫁给他时,爱小姐都毫无疑问的拒绝了他们。

在爱小姐的生活之中,虽然有过许多的误解和误会,但是爱小姐从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是以一种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了来自生活的不公,这也使我对爱小姐十分的佩服。

爱小姐最后毅然决然的回到罗切斯特先生身边,是因为他感觉到罗切斯特先生需要他,而她也爱着罗切斯特先生,正像当初那样,爱情还是那样的纯真,这也破促使她飞快的赶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让罗切斯特先生又重新恢复了视力,与爱小姐一起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在这个故事中,让我们看到了爱情是时好时坏的,他可以轻松地毁灭一个人的生活,也可以轻松的让一个人飞皇腾达。

在爱小姐的生活中,处处都充满了惊喜,在她穷困潦倒的时候,圣约翰和她的两个妹妹收留了她。让她做了小学教师,可是在做小学教师不久之后,传来了噩耗,他的叔叔爱先生不幸去世了,并留下了遗产,但是在这件事情之中,简爱也知道了圣约翰和她的两个妹妹是他的表兄和表兄妹,之后她惊喜不已,于是便把遗产分成了四份和圣约翰和圣约翰表兄和两个妹妹一起住在小木屋里。

可是就在这时,圣约翰又要去印度做,做做一件,作为自己是牧师。必须要去完成的事情,他想让简爱作为他的妻子陪他一起去。但是简爱否决了,再说我可以作为你的助理去,但不可以作为你的妻子一起去,于是简爱又寻着罗切斯特先生的召唤。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在与他结了婚,并成为了相聚在一起的人。

爱小姐的故事令我惊奇不已,发现了生活中处处都有着不可测量的事情。只要做好准备,就不怕生活给你准备的小惊喜。做一个有思想、有原则、有见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