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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请示报告范文2000字

发表时间:2023-01-10

「实用报告」 单位请示报告制度参考1篇。

通常来讲,有付出就会有收获。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报告需要全面详细的分析和总结,不能潦草解决。你知道哪些比较优秀的报告范文吗?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实用报告」 单位请示报告制度参考1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1)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室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或超越本科室职权范围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局工作的事项,要向局长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急办事项且无法向直接上级请示报告时,可以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 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局领导班子成员如代表本局在某些场合发表正式意见、讲话或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事先须经请示局长同意。各科室工作人员未经请示领导同意或授权,不得代表管理局发表意见、讲话或文章。

(6)本局需要向上级机关、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班子其他领导汇报。

(7)不得就同一问题多头请示报告。

(8)各科室应首先拿出初步意见以后向分管领导请示工作,再向主要领导汇报。

扩展阅读

「实用报告」 大学生实习报告之五


俗话说,只有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报告能使我们工作效率更高,减少重复劳动。想必你正在收集整理报告范文吧!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实用报告」 大学生实习报告之五》,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本周,我结束了在生产部的实习,进入了品质部的实习。具体的实习时间如下:我继续在备料组实习了半天,在IQC实习了两天,在插件组的QC实习了两天,在包装组的QC实习了一天。首先,我总结一下本周的实习内容,然后,谈谈我本周的实习心态;最后,对下周的实习进行计划。

在备料组的半天实习,我主要做了两件事。第一,我带着肖经理上周六开实习报告会时给我提的两个问题去实习并得到了答案。问题一:有的灯罩上需要加硅橡胶套,硅橡胶套得作用是什么?我的答案是硅橡胶套具有耐高温和绝缘的作用,这样不紧可以防止触电,也可以防止灯罩破裂后划破手,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同时,它不仅美观可以用于装饰,而且可以使灯光更加柔和,不刺眼,对眼睛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问题二:不同材质的灯罩对灯有何不同的作用?我的答案是,灯罩共同的作用有:可以使光聚集在一起,可以防止触电,可以用于装饰,对眼睛也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而灯罩的材质主要有,玻璃、PC。玻璃灯罩可以分为:涂粉乳白灯罩,磨砂灯罩,蒸镀灯罩。涂粉乳白灯罩可以使灯光更加柔和;磨砂灯罩的外形朦胧,同时也可以使灯光变得朦胧,常用于装饰。蒸镀灯罩常用于做反射灯。PC材质的灯罩透光率高达90%,具有高光洁度,防火等级高,抗紫外线,耐热性强,环保。第二,我根据上周自己在备料组的总结,重点记忆了常见灯管的管径和外径,我将U型灯管和螺旋形灯管分开来记忆的。例如,U形型管:大4U、大5U、大8U的管径都是17。中4U的管径是14。单U、2U、3U、4U、5U、8U的管径是12。小3U、迷你4U、迷你5U、迷你佛手、迷你瓜型是9。迷你6U是7,微型4U是7。螺旋型灯管:半螺的管径和外径分别是12、58。全螺是12、54。细管径半螺是9、44,细管径全螺是9、42。微型半螺是7、33,微型全螺是7、31,新细管全螺是8、46。新小半螺是7、46,新小全螺是7、38。通过自己的归纳总结和记忆之后,我看到这些熟悉的灯管就能说出它是做哪款灯的。在备料组这周虽然只有半天的实习时间了,但是这半天里我的收获不少,对前几天所学内容进行了总结和巩固

接下来是我在品质部得实习。IQC的两天实习里,主要明白了IOC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流程。IQC的主要工作流程是:原材料入库—货仓人员验收,填好材料(辅料)验收入库单—通知IQC—IQC检验—IQC组长或品质主管审核—入库。IQC是来料检验组,主要是对电子料和包装材料,灯管,灯罩,塑件,灯头进行检验。第一,IQC对电子料的检验的仪器主要有晶体管图示仪、LCR数字电桥、漏电流测试仪、晶体管多功能筛选仪。晶体管图示仪主要用于测试二极管的反向耐压;LCR数字电桥主要用于测试电阻的阻值,电感的电感量,电容的容量,电容的损耗正切值,磁环的电感量。此外,磁环还要进行居里温度的测试。磁环有5K和PC40两种材质的,要分辨出磁环的材质,就得看它的居里温度值,一般,5K材质的可以通过150度,而PC40的可以通过180度甚至200度。从它可以通过的居里温度值,可以判断出它的材质。漏电流测试仪主要测试电解电容漏电流的仪器。晶体管多功能筛选仪主要用于测试三极管的各种参数。第二,IQC对包装材料,灯管,灯罩,塑件,灯头进行检验。IQC对灯管进行全检,其他的进行抽检。一般都是根据《出料清单》《包装明细》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检验:检查外观—测量尺寸—试装检测—进行标识。在检验彩盒时,IQC检查无误后,检查人员需每款拿出两个彩盒来,让跟单员检查,签字确认。IQC主要负责产前的来料进行检验,主要的职责是:检验、标识、隔离、记录,严格把好来料的质量关。

接着我在插件组的QC实习了两天,包装组的QC实习了一天。插件组QC主要负责首件样板确认和插件、测板的巡检。首板确认的过程如下:由插件组的两位员工根据《生产指令单》《出料清单》将PCB板插好,然后按照插件组的流程把首板准备好交给IQC。IQC拿到首板后首先检查各元器件是否和《出料清单一致》,是否有错插、漏插现象,检查机板的浸锡和切脚,不能有虚焊、假焊、连锡、铜皮起泡等不良现象。然后进行组装检查,将机板与塑件进行组装,检查PCB板和电子原器件的大小,高度是否合适,有无难组装的现象。接下来,QC对PCB板进行测试,看灯是否亮。最后,QC将首板送开发部进行性能测试,跟踪确认的过程和结果,填好收件确认记录,把确认结果及时的告诉插件组长。巡检要按照规定每小时至少对各组所插机板和品检工位所检测的机板,进行一次检查,以抽检的方式,每款每次至少抽查五块大板,与首件样板进行核对,检查是否一致,如果发现异常要立即通知插件组组长,迅速查明原因,纠正解决,同时,巡检要填好《巡检记录表》。

实用报告: 计算机专业见习报告通用


俗话说,实践是智慧的源泉。平常学习工作中,一般都会写报告。报告的标题有固定写法。想必你此时正需要有关报告的范文吧。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实用报告: 计算机专业见习报告通用”,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一、 实习目的

通过本次实习,使我们进一步理解和领会所学的基本理论,了解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的发展及应用,较为系统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和信息管理技能,把所学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联系,能够利用计算机处理工作中的各种信息,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我们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生活,巩固所学的知识,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设计专题的主要内容,使学生能够了解社会、学校的需要,在实习单位领导的帮助,对自己今后所从事的事业有一个实习了解的过程。为毕业设计的顺利进行做好充分的准备,并为自己能顺利与社会环境接轨做准备。

实习对于锻炼学生能力,了解社会、熟悉民生,看清自己的定位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从就业角度来看,拥有丰富实习经历的学生在就业时的优势也是比较明显的。

二、实习意义

生产实习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计算机是一门对实践要求较高的学科,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能熟悉有关计算机专业的各个领域,使学生毕业后能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

大学四年学习了很多,经历了很多,得到的是学习能力、处事能力以及一些专业知识。可面对社会,我们工作经验太少,思想单纯!毕业实习,给了我们一个了解社会,增加经验,熟悉工作单位的机会。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反过来还能检验书本上理论的正确性,有利于融会贯通。同时,也能开拓视野,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达到锻炼能力的目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实践者对本专业知识形成一个客观,理性的认识,从而不与社会现实相脱节。此外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的知识,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设计专题的主要内容,为毕业设计的顺利进行做好充分的准备,并为自己能顺利与社会环境接轨做准备。

三、实习单位调研情况

我的实习单位北京电信分公司是境外上市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采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展电信及信息业务;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快捷、方便、准确的通信服务,满足社会需要;提高企业效益,增强竞争实力,为股东创造利润”为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北京省内的国内固定电信网络与设施(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基于固定电信网络的话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按国家规定进行国际电信业务的对外结算,开拓国际通信市场;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广告、设备生产、销售和设计与施工。同时,承担着党、政、军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四、实习内容

我实习所在的部门是技术客服部,主要从事网络维修服务工作。刚刚开始实习的时候,办公室的同事给了我一些有关部门运营和计算机维护的公司的规章制度,让我对公司运营情况以及计算机计网络维护--特别是系统维护有了一定的认识,真正体会到了一个国有企业单位对人事的重视,理解了技术服务部的电脑维护工作虽然是企业部门运营的一个小侧面,但关系到企业在广大市民心目中的形象,我们中有经验的前辈还给我仔细讲解了计算机维护的每一款的注意事项,还经常领着我去进行顾客回访、产品市场调查;后来,又让我参与了一些具体的工作,比如约定顾客、维修单开立、对外宣传。

刚开始的时候总是有点手忙脚乱,不是这边搞错就是那边忘了,很多用的器材都叫不上名字,业务也很不熟悉,都是同事指导和帮助我。由于后来心态的调整和渐渐的熟练,慢慢地学得差不多了,就呆办公室里,有工作就安排给技术员,没有就闲着,忙的时候一直忙,闲的时候就发呆,和同事套近乎,期盼着能有多点事情安排给我做,不然实在是太无聊了。在部门领导及全体同事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多天的学习、工作,我已熟悉整个维护服务的流程,可以独立、熟练地比较准确地报出各种网络故障问题。

作为实习生,我严格的要求自己,甘于吃苦,任劳任怨,尽心尽力,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主动打扫办公室卫生,尊重领导,维护领导的威信,适应领导的工作习惯、工作方法、工作风格以及工作特点。主动向领导、向办公室同志学习,取长补短,加强沟通,增进了解,提升能力。对领导和办公室交办的日常文字材料,即接即办,保证按领导的要求按时、准确办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我的领导逻辑性较强,凡事爱有个前因后果,对这样的领导就要在谈工作时要讲事实,摆观点,有分析有推理,了解领导的工作风格和特点,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做好工作。当然,在尊重领导的前提下,要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要有维护真理的精神。在协调与本部门领导的关系时,对待当事人要热情周到,庄重大方,言行得体,不卑不亢,树立起一言一行,都直接、间接地影响办公室或领导的形象的意识。

我所学的,我知道的知识还远远不够。每个礼拜,我们要做一次材料计划表。其实这个表是很简单的。这些简单的文档操作平时觉得是微不足道的一些知识好像根本就不用多说的问题。但真正自己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是模棱两可的。这说明自己对自己所学知识太浮了们有深入,这种眼高手低的毛病在工作中是最忌讳的。所以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是必须的。

感触最深的是自己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我觉得工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接触的都是有很多年社会经验的大人,跟他们在一起,需要把自己摆在大人的立场上说话,思考问题,说话办事都要有所注意,有时会觉得很累,但是我把这次实习当成是锻炼自己,接触社会的平台,不管有多困难,也要努力克服,要抓住这次机遇,不断的向他们学习,充实自己。

虽然实习用到的计算机专业的知识不多,但是我仍然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计算机知识还是不太扎实,如果要学以致用,还需要进一步加深自己的知识水平。

在实习期间,我深切地感受到,技术服务部是一个团结、上进、充满活力的集体。每天大家都是笑脸相迎,即使面临很大的工作压力,办公室里仍然会听到笑声;面对客户,大家总是热情真诚;面对工作上的困难,大家总是互相帮助,直至解决难题。整个部门和睦相处,就像一个温馨的大家庭。而部门领导就是这个家庭中的家长,给每个人很大的空间自由发挥。

从他们身上,我真正体会到了"敬人、敬业、高效、高水平服务"的真实意义,体会到了服务部"服务、奉献"的意义,体会到了"创造完美、服务社会"的服务理念,知道了什么是"创新就是生活"。特别令我感动的是,每当我遇到困难向大家求助时,谁都会无私的告诉我;我对能到这样的公司实习感到骄傲,感到自豪。我很庆幸自己能在这样有限的时间里,在这么和谐的气氛中工作、学习,和同事们一起分享快乐,分担工作。所以我努力向同事学习,不懂就问,认真完成领导和同事交给我的每一项工作。部门领导和同事也都尽力帮助我,给我有关知识。

五、实习体会与收获

在这短暂的实习期间中,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你可以有很好的同学,很好的朋友,大家相互嘘寒问暖,不必勾心斗角。

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就多了份人情世故。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通过实习使我对计算机有了更具体认识,通过对计算机的具体操作和亲自实践巩固了课本上学的知识,在这个基础上把所学的计算机应用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培养自己实际工作能力与分析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学校与社会的勾通,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尤其是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实习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运用教学成果,检验教学成果。运用教学成果,就是把课堂上学到的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尝试性地应用与实际的工作中。

经过这段实习,我有些慌张,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成熟,并没有做好将要走上社会的准备工作。我还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改进,思想上的,生活作风上的,我应该抓住这次实习机遇,用最快的速度进步,把握住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生活中注意锻炼。为适应以后的工作,为之打好基础。

实习,是开端也是结束。实习的同时也让我了解到了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努力,完善自我。更加努力的奋斗下去。

[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篇


众所周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完成一项任务或目标后,都需要进行报告。报告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撰写报告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篇 ”,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