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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合之众》有感

发表时间:2023-02-08

[推荐]读《乌合之众》有感7篇。

写文档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是常态了,广泛阅读范文来充实自己,学会灵活运用范文,可以让我们的写作能力上一个台阶,怎么样才能让你的范文别具一格?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读《乌合之众》有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读《乌合之众》有感 篇1

这本书中最基本的观点是:个人是有意识的,而群体是无意识的。作者勒庞认为:推理、逻辑、智力这些理性因素在人类的头脑中起着很小的作用。人们的大多数行动都是跟着感觉而走,受到情感本能欲望这些非理性因素支配着。在这个反智主义盛行的社会,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盲目跟风。今天李佳琦说这个口红好看,大家就立刻将它放进购物车。明天在网上看到某个明星的鼻子好看,大家就迅速去医院整一个。

这样就很容易解释当疫情初发时香港的商店里的卫生纸为何一扫而空到疫情蔓延时各国居民都在超市抢购卫生纸种种现象,甚至在悉尼发生一起顾客为抢购卫生纸而拔刀相向致人死亡事件。我和不少人感到很好奇,囤吃喝可以理解,为啥囤卫生纸呢?并且还让卫生纸成为硬通货,英国人放其在赌桌上当筹码。

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其实都是关乎人性的弱点。谣言带来的对稀缺的恐慌,他人行为导致的盲目跟风,社交媒体的搬弄是非……个人的自我思考被这些弱点暂时剥夺,群体中的人大脑是麻木的,就仿佛被催眠一样,只能进行条件发射,成了无意识因素的奴隶。在这种无意识状态下,文明人会退化成野蛮人。孤身一人时会控制自己的本能欲望,一旦处于群体之中,他的责任感就会消失,被无意识的本能欲望所控制,发泄出无端的情绪,退化成疯狂的野蛮人。

读《乌合之众》有感 篇2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读《乌合之众》有感 篇3

《乌合之众》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当出现反智、集体、己方辩论势力弱小的时候,面对气势汹汹的人,总会有人来一句:像《乌合之众》里说的一样……,就像现在一提到小鲜肉,流量现象,总会有人提,就像《娱乐至死》里说的那样……

总之,基于这个原因,我去看了这本书。

《乌合之众》与其说是痛斥反智集体,不如说是教人如何领导群众,在字里行间谈到了集体的特点,以及和集体的相处办法,譬如有一条:如果想得到群体的支持,那应该和他们保持距离。

就像在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一定是保持足够的神秘感,并且用礼教来保持这种神秘感,一旦皇帝的神秘感被剥夺,隐形的威望、信仰和共识也会崩塌,自古以来可能威胁到皇帝威望的功高震主之辈,莫不下场凄惨。

众是众人,乌合大致是说盲动、被裹挟,群众最重要的是凝聚共识,一旦共识达成,那么个人的力量再大,思想再清晰,也难免被裹挟,得意洋洋出来异于常人的,通常会被暴力消灭,只有力量到扭转群众信仰地步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挑战。

然而,一旦变成群体性的时候,也意味着会失控,一开始创造、煽动相关民意的人,往往也被民意所吞噬和裹挟。

由此,我们恐惧群体,恐惧自己被群体所支配,同时担心有人支配着群体,群体的恶,莫过于多数人暴政下,对人的摧残。

群体也有善,但往往包括2个特点,1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再善的群体也会有人觉得恶,2是这种善良,往往是彼之良药,我之砒霜,对一些人总是不好的。

《乌合之众》透露出来的群体性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可一旦社会进入到那种情况,冲突不断,被群体裹挟着的,群体本身,带领着群体的,谁又会是这个环境的幸运者呢?

读《乌合之众》有感 篇4

学完国学再读西方一百年前的名著,对于我这种书虫有点烧脑。读这种纯理论书,过程艰辛苦涩,极容易走神,需逐字逐句揪着读,否则一不留神就要重读。好在篇幅不长,初读下来,作者很多观念刷新了我的认知。

尽管书中的一些理论前后有些矛盾,有些观点过于极端和消极,但这本书问世一百多年了,有些观点放在当下仍然适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能为己所用吧。

书中讲到“教育既不能让人变得有道德,也不能让人变得幸福,它无法改变人的本性和天生的激情”、“就知识而言,在大数学家和一个鞋匠之间可能存在着天壤之别,但就性格而言,他们的区别微乎其微,甚至往往可以忽略不计”,这或许就是智商与情商的区别吧,智商高不代表情商高。本来还指着多读几本书,提高一点情商,然后变得幸福一点点,看来没戏了,扎心。或许真的是懂得越多越难幸福吧。

本书还有很多一针见血式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的善变、极端、残忍、奴性,填鸭式教育的不足等等。

最重要的一点,本书的写作风格正是一直采用群体的特征和手段,向我们这个读者群体进行“断言”、“重复”和“暗示”,细思极恐。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我们必须承认,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我们是无法摆脱群体心理的影响的。所以,不管我们如何特立独行,当所有人都浑浑噩噩的时候,也难免不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那么,我们是否还能在随波的群体之中坚持自我,发出属于我们自己不一样的声音呢?

集体无意识,愿我们拨云见日,凡事主观,谨慎,冷静,深思做不一样的自我!

读《乌合之众》有感 篇5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读《乌合之众》有感 篇6

拿起这本书的时候,电影《一出好戏》还未上映,翻阅前几章时有种看大学心理课本的感觉。电影看了两遍,书中一个个有趣的“知识点”像深夜的星星一样不断闪现,吸引我耐心把这本书读完。

书中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时,往往会不自觉形成一个群体,并接受一个有声望的人领导。群体又易受催眠,甚至表现出低智的特点,同时群体中的个体也会表现出自相矛盾甚至完全相反的行为特质。

就像电影中的人流落荒岛,老板、专家、职员、保安、司机小王们形成了一个异质群体,在某个人的提议下大家不假思索同意推举司机小王成为了领袖,小王成了可以趾高气扬指使其他人干活的“王”,小王的声望来源于他的生存技巧,而在之后的统治下不断强化。之后群体因为观念不同分化成两批,这些曾经体面的白领们在各自“王”的带领下为了利益大打出手,做出了与他们曾追求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行为表现完全相反的行为。

第一次读到书中的一些观念不免感觉有些偏激,也许是作者作为大众心理学的资深研究者明白通过这些断言似的论证更能影响到读者吧。批判吸收,第二次阅读一定会有更多收获。

读《乌合之众》有感 篇7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