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爆破方案
发表时间:2025-04-15石方爆破方案(锦集十八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石方爆破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石方爆破方案 篇1
一、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工作小组,由专职安全员带头,组织管理和工程项目的班组长,以班组为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活动。
2.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入场工人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经专业培训后发操作证,持证上岗。
3.工程指挥部,将安全工作提到工作日程中,每半个月对各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作彻底检查,消防隐患。
4.签定安全承包责任状,以安全为考核项目,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层层签定,有奖有罚。
5.建立安全奖罚金,对没有及时做好安全工作及留有隐患的项目经理扣罚安全奖,兹以奖励。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从公司到项目部,从工地现场到班组的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上图所示。
2.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将生产与责任制挂钩,提高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管理措施
1.沿本工程片地红线范围搭设封闭式围墙,严格门卫制度。
2.每层沿建筑物周边用钢管搭设0.9高护栏,护栏固定于建筑物的框架柱上。
3.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电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5.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进行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并每月不小于两次的定期检查。
6.搅拌机搭防砸、防雨、防尘操作棚,使用前固定牢固,移动时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钩)、防护罩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时,料斗升起时,挂好料斗保险链(钩),维修、保养清理切断电源,均设专人监护。
7.钢丝绳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断股、油芯外露不得使用,要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的环底受力,吊运时用卡一半。
8.坚持用好安全三宝,作好四口的防护,上班不得打赤脚、穿报鞋或高跟鞋、裙子,不得酗酒,不健康者不得上岗。
9.模板拆除时不得站在拆除模板的上方或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应站在稳固的结构上自上而下拆除。
10.砌筑人员在架子上不准向外打砖应向墙面一侧打,护身栏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筑的墙顶上不准行走。
11.钢筋在搬运时注意碰伤人及触碰电线等物。
12.建立安全值班制,坚持经常性的三级安全教育活动,对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进场后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13.防水层施工阶段,卷材及胶粘剂统一管理,且放置仓库严禁烟火,并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四、安全教育
1.工人进场须事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2.组织班组每天的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和一评讲活动。
3.每月十日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有关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操作技术规程以及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
4.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
1.加强安全教育,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实行全面现场安全管理。
2.在工棚、休息棚、食堂等处张贴安全告示,制订安全条例。特别针对本工程正值夏季施工,穿拖鞋严重的情况特别加强教育。
3.施工现场现有住宅及处往人员较多,必须加强与住户的.联系,进行书面通知,不得让小孩老人等到现场参观。
4.各种电器电线加强保护,配电箱、盒加盖加锁,并配置好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及重复接零保护,盖面并标注明显用电标志,施工机械专人使用、维护,搅拌机必须搭防护棚。
5.进入施工现场或上下要坚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6.化粪池及时完成并加盖防止坠入,防止施工人员走空坠落。
7.在进入工地大门品处应悬挂永久性大幅警示性安全标语和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和等安全标志,以警告、指令、教育,进入工地人员要牢记安全生产和配带个人防护用品,但不得将所有的安全标集中悬挂在大门进口处。
8.在工程的上部可安置巨型安全标语,扩大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增大安全的社会效应。
9.施工作业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对象和环境悬挂针对性的禁止、警告和指令性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
10.对安全通道、灭火器材存放点、报警电话等应悬挂提示标志牌。
11.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机口、漏斗等危险处,应使用安全色涂刷防护栏杆隔离围栏,还应悬挂在相应的禁止、警告标志;如龙门架吊篮进料口处,应用涂有红白间隔条纹的栏杆围栏防护,并悬挂禁止通行、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
12.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要显明清晰;安全标志的大小和悬挂的位置应使人员在危险半径(距离)之外易于观察到;安全标志不得残缺、破损、涂损。
六、安全防火措施
1.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划分防火区域,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人。
2.规定明火作业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
3.明火作业应选在安全地点,并应做到人走火灭。
4.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
5.建筑物每两层设两处(两端)临时消防栓,临时设施区设3~4处消防栓。
6.加强消防工作,防止火之灾事故。凡工棚、食堂、木工间等易燃处均设置消防栓及消防器材,对施工中抛弃的刨花等易燃物应随时消除。
7.定(随)时检查施工中安全、消防,发现总是及时整改,杜绝安全事故。
8.收集整理安全资料,并整理归档。
石方爆破方案 篇2
一、总则
1、在编写施工方案时,应全面分析工程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现场环境等因素,制定能满足高边坡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2、在尾水出口等部位进行施工作业,除执行本方案外,还应执行有关的规范和规程。
3、本方案使用于本标段进行的高边坡开挖,防护等作业。
二、概述
马马崖一级水电站位于北盘江中下游,地处贵州省关岭县花江大桥上游20.2km的峡谷中。为北盘江干流(茅口以下)梯级开发的第二个电站,其上游是已建成的光照水电站,为本流域龙头电站;下游有规划的马马崖二级水电站和刚建成的董箐水电站。工程任务以发电为主,航运次之。电站装机容量558MW,安装三台单机容量为180MW的水轮发电机组和一台18MW的生态小机组。马马崖一级水电站属二等大(2)型工程。
尾水出口位于坝址下游左岸,尾水平台正下方,尾水出口上游与大坝消力池护岸相接,下游与大坝左岸护岸相接,全长71.54m,,顶部地面高程EL540.20m,底部高程EL486.00m, 在3条尾水洞之间预留岩墩,岩墩上下游长9.4m、内外侧宽15.667m,尾水出口为垂直边坡开挖;底板开挖坡比为1:3.133,顶部高程EL497.00m、底部高程EL486.00m。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
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3、水电水利工程岩体观测规程DLT 5006-2007。
四、安全专项施工措施
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使用、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规范。
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主动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管理,预裂爆破应严格控制钻眼间距和炸药用量。
3、施工机械作业时,除按规范操作外并应按事先设计的行走路线进行,其工作位置应平坦稳固,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
4、高边坡实行“边开挖、边清理、随防护”,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5、高边坡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帮挂安全带的绳索牢固地拴在可靠的安全桩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在同一个安全桩2根及以上安全绳拴2人以上。
6、高边坡施工应设置安全通道;开挖工作面应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交叉作业,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行。
7、清理边坡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8、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项目部处理。
9、施工生产区域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
10、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各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进入施工现场。
12、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13、临边、危险区域,设备用电周围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安全人员的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14、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院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等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15、使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16、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除以上措施外,施工作业时,必须按高边坡施工规范施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施工安全危险因素
(一)影响边坡施工安全的危害因素
1、开挖线上部不稳定岩体、松动岩块,直接影响下部作业安全,应进行清除或加固防护处理。
2、岩石性质的影响:包括岩石的坚硬程度、抗风化能力、抗软化能力、强度、组成、透水性等。
3、岩层的构成与结构的影响: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及其分布规律、结构面的胶结情况、软弱面和破碎带的分布与开挖坡面的关系。
4、水文条件的影响:主要是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及动态变化,地表水的作用情况。
5、地貌的影响主要是边坡的高度、坡度和形态。
6、风化作用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风化作用减弱岩石的强度。
7、气候影响因素及施工人员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
六、施工布置
1、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
2、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堆放、储存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基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
(2)交通道路畅通,区域内通行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3)设备机房,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3、材料堆放,储存应远离其他区并满足相关规定布置。
4、施工区内起重机设备、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及工具房、空压机房、电工值班房等布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
5、大型施工机械与车辆停放场地的布置应与施工生产相适应,要求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基础稳固,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6、施工道路布置
(一)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
(2)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3)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m,单车道不宜窄于4m。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
7、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
8、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应设有警示标志、标牌及安全防护措施。
七、开挖
(一)覆盖层开挖
1、在覆盖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石、堆积物、残疾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2、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3、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防护,保证施工安全。防护主要采取护面形式。
4、做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5、对于边坡易风华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防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防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6、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理。
7、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待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边坡石方开挖
1、边坡石方开挖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形式,同时应做好边坡开口线上下一定范围内的锁口和锚固工作。对于需要防护的边坡,采取边开挖边防护的方法。
2、边坡开挖时,不得采用对坡面产生破坏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米以内预留保护层;也可先进行坡面预裂爆破再进行主体石方开挖爆破,一般采用梯段加预裂爆破一次开挖。控制一次最大单药量,质点振动速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对于边坡易风化破碎或不稳定的岩体,应先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边开挖边防护。在有断层和裂隙发育等质地缺陷的部位,应在防护作业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层的开挖。
4、在开挖面靠近了平台设计高程时,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平台外侧,分别设置护栏及其他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5、在靠近其他建筑物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6、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平台间的高差、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
(三)钻孔作业
1、钻孔工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2、钻机的工作地面应平整,在倾斜地面作业时,钻机下方应用楔形木块塞紧。不得在倾斜坡上横向钻孔作业。
3、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作业人员宜佩带口罩、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4、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盲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残孔中钻孔。
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6、钻孔质量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不得因钻孔误差影响爆破效果或发生安全事故。
(四)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方案必须经监理及业主审批,按审批后的爆破方案作业。
3、应提前进行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的爆破参数,施工中不断优化爆破设计方案,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有杂散电流存在,不得使用电爆网络起爆。
4、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使用应符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规定。
5、装药应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作业人员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孔应采取不孔、补钻、清孔等处理措施。
(2)应从做药运入施工现场开始,划定装药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
(3)夜间装也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不得使用明火照明。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距爆破器材20m外可使用220v电压照明灯,在作业现场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灯。
(4)从带有电的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5)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6)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
(7)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得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8)在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
6、爆破警戒应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作业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哨。
(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哨。
(3)执行警戒任务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7、爆破后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浅孔爆破,爆破应超过5分钟,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区;如不能确定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2)深孔爆破后应超过15分钟,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禁区。
(3)经检查确认无盲炮、爆堆稳定、无危石,爆破区安全后,经当班爆破负责人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禁区。
8、爆破危害防治措施
(1)降低爆破震动强度的措施:减小爆破规模,降低一次爆破装药量;采取毫秒延时,减少最大一段装药量;加大间隔时间,避免不同段起爆炸药量爆破产生震动迭加增强效应。
(2)降低爆破冲击波的措施:合理选择爆破参数;堵塞长度和抵抗线;爆破岩体如漏气或存放软弱夹层应进行必要地处理;尽量使爆破方向不朝向建筑物和生活区。
(3)爆破飞石事故的预防:爆破技术设计合理;按设计要求钻孔、装药、起爆,确保装药施工质量;按设计要求的堵塞料、填塞位置和长度,进行堵塞施工。
(4)预防爆破赌气中毒的措施:作业人员避炮用选择上风方向的安全位置;使用合格的炸药;爆后15分钟内不得进入爆区。
(五)土石方挖运
1、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应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不得带病作业。
2、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区前,应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
3、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超载,运渣车车厢内严禁载人。
4、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定部通过,汽车未停留不得装车。
5、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
6、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灯齐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处车箱,严禁超速超载。
7、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8、施工设备应进行值班前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火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八、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高边坡的施工因地形和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因此它是高风险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作业。从人、机、料、方法、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4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
(1)机械伤害;
(2)爆破伤害;
(3)触电伤害;
(4)坍塌和滑坡。
(一)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伤害。
2、爆破伤害:爆破施工时,因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人员和财产损害。
3、触电伤害: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
4、坍塌和滑坡:路基开挖时因施工方法不当,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和滑坡,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
(二)预防措施
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3、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4、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九、防护
1、边坡防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形式、工艺要求、岩体暴露时间等因素编制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2、作业人员应根据施工做也指导书的要求,及时进行防护。
3、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区的边坡稳定情况,需要时应先进行安全处理。
4、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防护,应结合永久防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防护的条件,进行永久性防护。
十、安全检测
1、为了确保施工期的安全施工,应进行安全检测。检测的部位包括开挖结构面和开口线上部岩体,通过人工巡视检查和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边坡岩体内部作用力合外部变形情况,评估和判断高边坡的稳定状况。
2、施工期巡视检查:定期进行边坡的巡视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边坡是否出现裂缝,以及裂缝的变化情况(裂缝的深度及宽度)、是否出现掉渣或掉块现象,坡表有无隆起或下陷,坡表渗水量及水量是否正常等,并做好巡视记录。
3、边坡外部变形监测:在边坡重点部位,布置变形观测墩,施工期的变形观测应结合永久观测进行。通过大地测量法监测边坡变形情况,包括平面变形测量和高程测量。有条件采用较为先进的全球定位(GPS)变形测量系统。
4、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边坡的变形数据的处理分析,是边坡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内容,用于对边坡未来的状况进行预报。预警,对边坡的稳定现状进行科学的评价,预测可能出现的边坡破坏,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
石方爆破方案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点:安化东坪镇一期、三期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工程内容:土石方爆破
2、工期:工程天内完成。
三、工程造价和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工程爆破单价为(元/m3),工程合同一经签订不收任何价格调整影响,综合单价包括乙方办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火工品材料的购买、运输、保管等,人工费、机具费、水电费、油料、风险、利润、税金及爆破试验等一切与爆破相关的费用。
2、付款方式:①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支票(乙方必须出具相应的劳动务发票)②工程支付金额的时间:每月按工程量的70%款项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束后全额支付。③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施工中发出的返工损失材料费和违章操作罚款。
3、工程合同一经签订,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均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1、爆破工程数量按甲方指定的地段,经双方现场测量计算的工程量为准,据时确定爆破工程数量。
2、乙方必须按设计和放坡要求开展爆破作业,超出设计和放坡范围内的爆破数量,甲方不予认可外并根据对甲方施工造成损失和影响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五、工程质量、安全
1、工程质量
①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怍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工作。
②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由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③如爆破后的石块过大,乙方要负责挖机能装上车。
2、安全管理及责任
①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②乙方应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度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如出现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包括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
③乙方在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标识网,安全带、安全帽由乙方自备。
3、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①乙方在施工中使用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乙方在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
②乙方自行负责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以免丢失或损坏。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爆破费用。
②协调地方关系,确保乙方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2、乙方责任
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②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方案。
③负责办理爆破审批手续并提前做好爆破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自行成立爆破作业队,自行解决吃住等日常生活问题。
④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爆破施工,标高及范围达到甲方设计规范及合同中的质量要求。
⑤特别是公路上要做好爆破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包括器材物品的运输、存放及管理,爆破时的人员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⑥再次放炮后公路上的渣石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汽车的`通行。 ⑦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严禁产生飞石,确保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
⑧任何情况下乙方在施工期间,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切实履行合同职责,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必须严格落实合同责任,中途不得以提高单价等理由而罢工。如乙方未完工爆破作业而擅自撤离现场或有意停工,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3、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收到业主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4、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方爆破方案 篇4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幼儿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幼儿园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幼儿园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幼儿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幼儿园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幼儿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石方爆破方案 篇5
一、编制依据
1.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
2.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3. 当地冬季气候条件资料
二、工程概述
本工程混凝土地面位于xxx,总面积约xx平方米。施工期间正值冬季,预计最低气温可达xx℃,为确保混凝土地面冬季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三、冬季施工特点分析
1. 低温环境下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延长,强度增长缓慢,可能导致地面表面起砂、开裂等质量问题。
2. 混凝土在低温下易受冻,受冻后的混凝土强度会降低,甚至失去强度,严重影响地面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3. 冬季施工条件差,对施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劳动保护要求高,同时增加了机械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
四、施工准备工作
1. 组织准备
成立冬季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冬季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2. 技术准备
编制详细的冬季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内容包括冬季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技术要求,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冬季施工的关键控制点和质量验收标准。
3. 材料准备
水泥: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且水泥用量适当增加,以提高混凝土的早期强度。
骨料:砂、石骨料提前储备,存放在有遮盖的料仓内,防止冰雪混入。对骨料进行加热,加热温度根据需要确定,但不宜超过 60℃。
外加剂:选用合适的早强剂、防冻剂和减水剂等外加剂,外加剂的掺量通过试验确定。确保外加剂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且与水泥的适应性良好。
保温材料:准备足够的保温被、草帘、塑料薄膜等保温材料,用于混凝土的覆盖养护。
4. 机械设备准备
对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振捣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更换低温性能差的.机油、液压油等,确保机械设备在低温环境下正常运行。
准备加热设备,如蒸汽锅炉、电暖器等,用于原材料加热和现场取暖。同时配备温度监测设备,如温度计、温度传感器等。
五、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1. 根据冬季施工要求和试验结果,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适当增加水泥用量和外加剂掺量,降低水灰比,提高混凝土的抗冻性和早期强度。
2. 控制混凝土的坍落度,坍落度宜比常温施工时减小 1 - 2cm,以减少混凝土中的自由水含量,降低受冻风险。
六、施工工艺
1. 基层处理
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除冰雪、杂物等。如基层有冻土层,应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挖除,换填合格的基层材料,并压实至设计要求。
对基层进行预热处理,可采用暖棚法或热风加热法,使基层温度达到 5℃以上,确保混凝土浇筑时基层与混凝土之间有良好的粘结。
2. 混凝土搅拌
采用热水搅拌混凝土,热水温度根据气温和材料温度调整,但不得超过 80℃。先将热水与骨料搅拌均匀,然后加入水泥和外加剂继续搅拌。搅拌时间适当延长,一般为常温搅拌时间的 1.2 - 1.5 倍,以保证混凝土搅拌均匀。
在搅拌过程中,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计量精度,特别是外加剂的掺量。定期检测混凝土的出机温度,出机温度应不低于 10℃,如温度过低,应调整水温和搅拌工艺。
3. 混凝土运输
使用有保温措施的混凝土运输车辆,如在车厢外包裹保温被。运输过程中,尽量减少混凝土的热量损失,运输时间不宜过长。
在运输车内设置温度计,实时监测混凝土温度。当混凝土温度低于规定值时,应在施工现场采取升温措施,如二次搅拌并加入热水。
4. 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前,再次检查基层温度和湿度,确保符合要求。浇筑时,应分层连续浇筑,每层厚度不宜超过 40cm,分层振捣密实。振捣棒应插入下层混凝土 5 - 10cm,以保证上下层混凝土结合良好。
在混凝土表面处理完毕后,立即覆盖塑料薄膜,然后再覆盖保温材料。保温材料的铺设应均匀、严密,防止出现缝隙导致热量散失。
5. 混凝土养护
采用蓄热法养护混凝土,利用水泥的水化热和保温材料的保温作用,使混凝土在正温条件下硬化。养护期间,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定期检查保温材料的覆盖情况和混凝土温度。
根据气温和混凝土强度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养护时间。一般情况下,养护时间应比常温施工延长 2 - 3 倍,确保混凝土达到足够的强度后再拆模。
七、质量控制措施
1. 原材料检验
加强对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进场检验,每批原材料都要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原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外加剂的性能指标等。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坚决不予使用,确保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2.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
严格控制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在搅拌过程中,检查原材料计量精度、搅拌时间和混凝土出机温度;在运输过程中,检查混凝土温度和运输时间;在浇筑过程中,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振捣质量和浇筑厚度;在养护过程中,检查保温材料覆盖情况和混凝土温度变化。
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包括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现场与混凝土结构同条件养护,用于检测混凝土在实际冬季施工条件下的强度发展情况。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验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八、安全保障措施
1. 人员安全防护
为施工人员配备防寒保暖工作服、防滑鞋、手套、安全帽等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在低温环境下的安全和健康。
对施工人员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触电等方面的知识。
2. 机械设备安全
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在低温环境下易出现故障的部位,如发动机、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在机械设备启动前,应进行预热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机械设备的操作区域进行防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 防火、防触电措施
冬季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对加热设备、电气线路等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
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对配电箱、开关箱等电气设备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结冰影响正常使用。
九、环境保护措施
1. 减少扬尘污染
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砂石等原材料堆放场地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在混凝土搅拌、运输和浇筑过程中,尽量减少扬尘产生。
定期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清洁。
2. 控制噪声污染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对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等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如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石方爆破方案 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
二、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所列专业施工范围。
三、工程质量:
优良。
四、结算方式:
1、墙面贴砖:/㎡;
2、地面铺贴石材:/㎡;
3、地面找平层:/㎡;
4、卫生间防水:/㎡;
5、砖砌隔墙(包括抹灰):___元/㎡,不除窗洞;
6、粉墙/㎡,不除窗洞;
7、零星事再协商;
8、大理石干挂/㎡。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以实际发生工日数据为依据,按每日_____元/人生活费,每天支付一次,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至____,工程完工质检合格,支付工程款的____;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工程款付至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的____。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所有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自备施工工具,负责作业层面的卫生,施工中不得浪费和损失材料,保护好设备和制成品,如有损坏双倍赔偿。
3、教育民工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不得打架、闹事,处理好建设方、甲方及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
4、乙方应按安全规范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发生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的约定: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未达到优良标准,未通过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验收,乙方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有关工期的约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的工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十、其它条款:
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因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甲方随时有权调整其施工范围及减少其工作量,或者终止合同。
3、若发包方与承包方意见发生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通过仲裁解决。
4、乙方中途撤场负全部责任,包括退还已付所有工程款,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自行消除。
发包人:承包人:
日期:日期:
石方爆破方案 篇7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石方爆破方案 篇8
一、主要理论
1.负温混凝土(机理)方法。
根据混凝土在负温下硬化的基本理论,要保证混凝土在负温下硬化并获得强度,首要条件就在于必须有液相存在。加入抗冻外加剂是使水的冰点下降,促使混凝土在负温下硬化。掺加抗冻外加剂时,其剂量应适宜,当气温降至设计温度以下,允许有30%—50%的水变为冰。掺抗冻外加剂生成的,不对混凝土产生显著的损害。当水泥水化所需要的水随着水化进程增多时,可由融冰来补充,直到含冰量减少并逐渐消失。
尽管掺抗冻外加剂,仍需提防第二种受冻模式造成的损害发生。产生这种受冻现象的条件是正负温度反复交替出现,混凝土的冷却及受热的速率是1—5℃/h,一般是初春及初冬,以及冬季气候转暖出现融冰时刻。当空气中相对湿度增加,混凝土中水泥及抗冻外加剂用量大时,受冻模式就会加速进行。这时外加剂溶液会在混凝土中发生迁移现象,并可能在构件中某些部位集中。这些部位多是表面、截面变动处,构件内有缺陷处,然后有结晶析出,并可能体积增大,在构件内造成局部损害。因此造成负温混凝土耐久性降低的原因,可能不只是遭受寒流的袭击,还要注意突然来临的暖流。
2.临界强度(理论)方法。
受冻临界强度是指混凝土抵抗负温冻害时的最小强度。对于不同负温下 冻结或用不同品种水泥拌制的混凝土 , 或不同等级的混凝土 , 其受冻临界强度值不同 , 当采用不同防冻 剂时其受冻临界强度值也不同。临界强度 , 即混凝土受冻模式所需的最低强度 , 和最短养护龄期 ( 即 I 临界龄期 ) 。在这过程中必须根据水泥的水化程度、水化生成物的.结晶度、孔结构特征等综合考虑 , 一般来说混凝土的强度是一个重要参数 , 是判断混凝土中结构形成与破坏过程的标准 , 所以选用临界 强度作为允许受冻的指标。
二、混凝土冬期施工方法
1. 选择冬期施工方法考虑的因素。 在混凝土冬期施工中 , 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 一是根据 设计强度要求 , 如何确定最短的养护龄期 ; 二是在冬期如何防止混凝土遭受初期冻害 , 以免损害混凝土 的其他性能。 通常在选择冬期施工方案时 , 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 自然气温情况、 结构类型、 水泥的品种、 工期的限制条件以及经济情况。但是 , 人们在确定某项施工方案时 , 往往单纯从经济比较着手 , 而且只 是从混凝土的单项经济比较着手 , 忽视整体工程经济分析 , 因而常常拖延工期。
2. 冬期施工方法。
(1) 蓄热法施工。蓄热法是将混凝土的原材料 ( 水、砂、石 ) 预先加热 , 经过搅拌、运输、浇筑成型 后的混凝土仍能保持一定正温度 , 以保温材料覆盖保温 , 防止热量散失过快 , 充分利用水泥的水化热 , 使混凝土在正温条件下增长强度。 蓄热法适用于气温不太寒冷的地区或是秋冬和冬末季节。 蓄热法施 工应进行热工计算。
(2) 蒸汽养护法施工。在混凝土冬期施工中 , 当要求混凝土强度增长较快 , 采用蓄热法等无法满足 要求时 , 通常采用蒸汽养护法。
(3)电热法施工。电热法设备简单, 收效快 , 可以在任何温度下使用 , 所以当工程要求紧迫且条件具 备时可以采用。我国使用电热法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 直接加热法和间接加热法。
(4) 化学外加剂法我国混凝土冬期施工使用化学外加剂始于 195 年 , 到现在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 , 即氯盐及其复合剂、三乙酵胺及其复合剂、硫酸钠及其复合剂、亚硝酸钠及其复合剂、减水剂及其复 合剂。氯盐冷混凝土的优点是不需加热 , 施工简便 , 可降低工程费用 20% 左右 , 但存在硬化慢、早期强 度低、加剧钢筋锈蚀的缺点。因此 , 对氯盐的掺量和使用范围做了限制。
(5) 远红外线法养护。 利用远红外辐射器向新浇筑的混凝土辐射远红外线 , 新拌混凝土与远红外线 的吸收介质 , 在远红外线的共振作用下。介质分子做强烈运动 , 将辐射能充分转换成热能 , 对混凝土进 行密封辐射加热 , 使其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要求的强度。 由于远红外线养护时间短、 质量佳 , 且能源多样 , 随着这项技术的研究应用 , 将为混凝土冬期施工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三、混凝土冬期施工工艺
1. 混凝土的搅拌在常温条件下施工 , 搅拌塑性混凝土常选用自落式搅拌干硬性混凝土宜采用强制 式搅拌机。在冬期施工时 , 除考虑上述条件外 , 还应考虑混凝土的水灰比减少和外加剂的掺人等因素 , 宜选择强制式搅拌机。为确保混凝土的搅拌质量。冬期施工时除合理选择搅拌机型号外 , 还要确定装 料容积、投料顺序和搅拌时间等。
(1) 装料容积。混凝土搅拌机的规格常以装料容积表示 , 装料容积通常只为搅拌几何容积的 1/2 — 1/3 。一次搅拌好的混凝土体积称为出料容积 , 约为装料容积的 55%-75% 。混凝土搅拌机以其出料容积 (m 2 )×1000 标定规格 , 常用规格有 150L,250L,350L 等。
(2) 投料顷序。冬期搅拌混凝土的合理投料顺序应与材料加热条件相适应。一般是先投骨料和 加热的水 , 待搅拌一定时间后 , 水温降到 40℃左右时 , 再投入水泥继续搅拌到规定的时间 , 要绝对避免 水泥出现假凝。
(3) 搅拌时间。 为满足各组成材料间的热平衡 , 冬期拌制混凝土时应比常温规定的搅拌时间适当延 长。对搅拌掺有外加剂的混凝土时 , 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 1.5 倍。
2. 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
(1)混凝土的运输。混凝土拌和物出机 , 应及时运到浇筑地点。在 运输过程中 , 要采取措施防止混凝土热量散失和冻结等现象。 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 , 加强运输工具的保 温覆盖、制作定型保温车或运输采暖设备。途中混凝土温度不能降低过决 , 一般每小时温度降低不宜 超过 5 —6℃。 混凝土浇筑时人模温度除与拌和物的出机温度有关外 , 主要取决于运输过程中的蓄热温度。 因此 , 运输速度要快 , 运输距离要短 , 倒运次数要少 , 保温效果要好。
(2)混凝土浇筑。在浇筑前 , 应清除模板和钢筋表面的冰雪和污垢。在施工缝处接槎浇筑混凝土 , 应去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 , 将表面湿润冲洗干净 , 并使接缝处原混凝土的温度高于 2℃,然后铺抹水 泥浆或与混凝土砂浆成分相同的砂浆一层 , 待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高于 1.2MPa 时 , 允许继续浇筑。 条件宜采用热风机清除模板、钢筋上的冰雪和进行预热。分层浇筑厚大整体式结构时 , 已浇筑 层的混凝土温度 , 在被上层混凝土覆盖时 , 不应降至热工计算的数值以下 也不得低于 2"C 。浇筑随内 力接头的混凝土 ( 或砂浆 ) 宜先将结合处的表面加热到正温。 浇筑后的接头混凝土 ( 或砂浆 ) 在温度不超 过 45℃的条件下 , 应养护至设计要求强度 ; 当设计无要求时 , 其强度不得低于设计标号的 70% 。冬期一 般不得在强冻胀性地基上浇筑混凝土 ; 在弱冻胀性地基上浇筑混凝土时 , 地基土应保温 ; 在非冻胀性 地基上浇筑混凝土时 , 可不考虑土对混凝土的冻胀影响 , 但在受冻前 , 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受冻 临界强度。
3.蓄热法养护。混凝土蓄热法养护是利用原材料加热及水泥水化热的热量 , 通过适当保温延缓混 凝土冷却 , 使混凝土冷却到 0℃以前达到预期要求强度的一种施工方法。
(1)蓄热法的适用范围 : 蓄热法适用于初冬或早春季节室外日平均气温为 - 10℃最低气温不低于 - 15℃的环境 , 由于蓄热法施工简单 , 冬期施工费用低廉 , 容易保证施工质量 , 故在冬期施工时应优先考 虑采用。蓄热法使用的保温材料应该以传热系数小 , 价格低廉和易于获得的地方材料为宜。
(2)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在寒冷地区进行混凝土冬期施工 , 由于各种因素 , 欲使混凝土完全不受冻 是不现实也不经济的。因为这要增加许多防护措施 , 而且工期拖长。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混凝土早期受 冻 , 而不致损害混凝土各项性能 , 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新浇混凝土在受冻前达到某一初始强度值 , 然 后遭到冻结 , 当恢复正常温度后 , 混凝土强度仍会继续增长 , 经 28d 养护后 , 其后期强度可达设计标 值的 95% 以上。这一受冻前的初始强度值叫做混凝土早期受冻允许临界强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冬季混凝土结构施工的质量控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 施工中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 纰漏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 因此技术人员要掌握好冬季施工的方法原来及实践操作的技术要求 , 才能保证混凝土工程冬季施工的质量。
石方爆破方案 篇9
1、项目部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每周应有一次安全例会,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对项目部加罚500元;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人罚款50元,责任主管部门未提供安全带的,对责任主管部门加罚300元。
3、参加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如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及场区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6、临时施工用电,应在电源总开关处设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装置,如发现有一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每项罚款1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米,不允许将电线绑在钢脚手架上,违者罚款100元。
7、电线、电缆等必须由专职值班电工装设,不允许私拉乱扯;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丝,禁止用钢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元。
8、使用移动电气设备,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底鞋,必要时应有辅助拖线,否则罚款50元。
9、严禁乘坐卷扬机吊盘或吊蓝上、下人,违者对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罚款100元。
10、木工、机械转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圆盘机上有防护罩壳,平刨必须有护手装置,否则罚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抛扔任何物品,否则罚款200元,如出现事故,并追究责任人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烧电炉或烧木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层间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处及通道两侧应严密封闭;卷扬机、搅拌机必须设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14、禁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若发现经劝阻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石方爆破方案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该工程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分包协议书条款,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分包范围及工程量: (工程量可另附页)
二、分包方式:
三、分包协议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 : 按实际洽商填写总额及单价(可另附页)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 按实际洽商填写
(2)进度款: 按实际洽商填写
a、工程量计算方法:施工现场实际完成量及设计图纸、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由甲方有关技术人员、工程部
经理及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及甲方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额外工程量增加,甲方不予认可,并按相应项目的甲供材数量扣回相应的费用。
b、乙方在每月 日以前,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经有关部门审核会签的每月完成的工程进度表并附任务单,由项目经营人员审核办理工程量确认,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待甲方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按审批量的 %支付给乙方。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提供附任务单的工程进度表,导致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时支付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c、按乙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结合甲方在该工程总的收款比例扣除各项应扣款项后,以银行转帐、汇款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领取工程款后应开具工程发票。 d、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必须及时支付职工或民工工资及材料商货款。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将自己所属的经济、法律纠纷带至甲方项目部;若发生此类事情,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则对乙方进行5-10万元罚款,所产生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e、工程进度款按照主合同同比例支付,付至合同价款的90%时,甲方停止付款,待乙方现场临时设施撤离、清场完成并交付符合甲方及业主要求的竣工资料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时结付。质保金不计息。(具体已甲方和业主签的总合同为主)
f、施工用水、用电按表计量(或按相关规定执行)结算,在乙方每月进度款中扣除。
四、工期:
1、开竣工时间: 乙方承担的工程开竣工时间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工期的考核按甲方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
2、本工程的工期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律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整。
3、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分包价款的3‰扣罚(不低于相应的业主关于工期拖延的罚款规定),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则工期顺延,但费用不另增加。
五、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满足业主及甲方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质量优良率达到 80%以上;若乙方的施工质量经验收达不到标准,甲方则按本工程总造价的 %给予处罚(不低于相应的业主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整改到位,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情节严重的,酌情以清退出场处理,并不予办理结算及付款,所产生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工程施工中,甲方可根据乙方施工的具体情况做出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决定,除非按自然法则不能实施,乙方均应严格执行。
3、乙方应针对本工程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甲方有
权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采取纠正措施。乙方遵行该质量保证体系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职责、义务和责任。
4、在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中,若发现乙方施工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整改或返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部门的罚款单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罚;若被业主罚款的,乙方则应直接将罚款交到业主有关部门;而甲方则根据其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可再次向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6、工程完工后,首先由乙方组织自检,达标后将有关资料上报甲方,份数按主管单位要求上报,由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专检和验评。
7、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编制出处理方案,经甲方及有关单位或部门确认后方能实施,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做好交付工程后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到达现场,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中。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返修,甲方将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服务,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也无需乙方审核,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在保修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派往现场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
9、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甲方的主要责任
1、负责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报业 主与监理方审批后,组织总体实施。
2、每月(周)向乙方下达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本月所完成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考核。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有权对乙方的分包范围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及内容以书面形式为准。若乙方不能完成月(周)计划,项目经理有权书面指令对其乙方分包工程范围进行删减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方人员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合同对分包工程范围未具体明确时,须签定补充协议,且相关签证单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为准。
3、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项目经理可按程序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4、负责协调业主与监理方的关系,及时解决设计和施工问题,创造正常施工的良好外部环境。若因乙方原因需进行专项协调时,协调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对业主方总结算,审查并上报一切有关工程及经济资料。
6、负责工程款的及时足额回收,并按协议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石方爆破方案 篇11
安全生产档案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市安全监管局重视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深刻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新途径。
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导在重点生产企业、乡(镇)和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委办建立健全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挡案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安全监管局还明确明确提出了七大类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2.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记载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6.危险设施和场所的登记与管理。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的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市安全监管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努力打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行、总结健全、深化提升的原则,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协调指导、有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加强对这一工作的考核。
石方爆破方案 篇12
在安全方案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施工顺序安排合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案。特别是高边坡的开挖、爆破、预应力锚固等重要环节的施工安全。贯彻执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执行国家及业主对本工程建设的各项安全管理办法、细则、规程的要求。
一、高边坡路基的慨况
在此仅对高边坡安全施工做简单阐述:
对一般土质边坡和全风化质边坡,采用分级开挖的方式,每级边坡高度一般为8—10m,坡率为1:0.5—1:0.75,对于碎块石土质边坡以及全风化岩质边坡,边坡高度可降至6m,坡率放缓到1:0.75—1:1.25;对于强度高、稳定性好、岩面新鲜完整的岩质边坡,采用1:0.1—1:0.3的陡坡,每级边坡高度可加大到12m,在挖方较高的情况下可不设挖方台阶,而直接采用折线式边坡。
二、施工主要危险源及可能造成的伤害
高边坡施工主要危险源:
爆破开挖作业施工中,造成的爆炸;
2、落石造成的物体打击;
3、人工进行边坡施工(清石、坡面防护施工),造成的高空坠落;
4、雨后岩石及泥土松动造成边坡不稳定,造成坍塌;
5、机械施工造成的机械伤害。
可造成的伤害:对人体可造成重伤,甚至死亡;对机械可造成损坏,甚至报废。
三、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
(一)、开挖的技术要求
1、开挖前,需做好坡顶的截水沟,特别是雨季施工要保证截水沟的通畅,且排泄水不对下方路基和开挖断面产生危害。
2、开挖前应对填方部分进行清表、碾压使之达到设计要求的填方条件,便于开挖时利用挖方进行就地路基填方施工,减少事后翻填环节。
3、爆破作业前,在填方路基路肩处,临时设立一道50cm高的拦碴墙,防治滚石伤人伤物,对路基下方构筑物形成威胁。
4、爆破开挖,均采用中小型爆破,标段内一般使用炮眼法爆破施工,
5、爆破作业事先需进行地形地质和周边环境调查、确定爆破方案、阶梯高度的确定、炮孔布置、药量计算、起爆网络设计及计算等。爆破施工阶段的流程:平整工作面、孔位放线、钻孔、孔位检查、装药、填塞、网络连接、安全警戒、发令起爆、爆破后检查、解除警戒。
6、爆破断面施工应从上向下分台阶逐级施工,禁止掏根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施工,产生滑坡,造成危险。
7、每次爆破完毕,需对坡面松动的围岩进行人工清理。
(二)、高边坡开挖安全要点
1、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坡上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2、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3、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4、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机驾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5、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遵守本机械的操作规程,正确驾驶。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执行。
2、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3、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4、爆破器材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5、一个开挖断面所需雷G和炸药数量,在爆破前1h 内,由施工队爆破员提出申请,负责人在发货单上签字,报项目部安全主管审批后,然后由爆破员、安全员一起到仓库领取,仓库管理员方能发放,并进行相应的出库登记。
6、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7、爆破完毕后半小时内,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退库存放,严禁工地或临时库房存放。
8、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9、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过程中,严禁穿化纤衣服。
10、根据标段内周边环境情况,均采用电雷G爆破,装药和起爆工作应遵循下例规定:
1) 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 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 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G、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 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 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6) 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G,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7) 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8) 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9) 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采用非电起爆法。禁止夜间、大雾、大雨、大风、雷电天气放炮。
10)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1)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12)爆破完毕后,由爆破员对爆破现场进行检查,在无盲炮的情况下,施工人员才可进入现场。
13)盲炮的处理必须先查明原因,应停止其附近的所用工作,研究可靠的处理措施。一般情况下在距其60cm 处以相同的方向重新打眼、装药和引爆。
14)如爆破对附近的建筑物或设施有影响时,需加设飞石拦截屏障。
(四)、高边坡防护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对地基和脚手所用材料、扣件或连接件,要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人工抬运石块和搬运砂浆、混凝土等材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可靠,如绳、筐、桶等。
3、骨架梁施工应自下而上进行,抬运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4、打设锚杆或勾缝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在施工完毕的坡面上行走,上下时设置爬梯。
5、锚索孔施工钻机的施工平台应进行受力验算。
6、坡面防护工程施工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挂设安全防护拦截网,施工时禁止上下层交差作业。
四、高边坡施工的各项安全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机械电设备的布局要合理,且要装设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和导向,以防危石砸伤人员等,应按规定对施工机械和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保养、试验、日常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2、坠落、物体打击安全措施
高边坡作业主要宜造成施工人员坠落及坡面危石对施工人员的打击。因此坡面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穿戴好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活动范围小的施工人员还因系好安全绳;针对上下运送材料人员,运送料通道还应加设安全网进行防护。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坡面危岩和松动的岩石,应排专人及时进行清除,并由专人进行指挥。清除人员必须系安全绳,站在其上方稳固、安全的位置,采用撬棍清理。
3、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内危险的悬崖、陡坡、危石等,应有防护设施或危险警告标志(包括安全提醒标志和安全标志等)。机械设备行走便道拐弯、陡坡、狭窄等隐患地段设置提示标志。
4、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对爆破器材在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火工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对炸药库、雷G库房,除按规定设于远离住宅区之外,还应安排专人看守,并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爆破作业必须是爆破员实施,爆破员负责使用前过程的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坚持每日的安全巡视检查,对违反各种安全规定的行为人进行教育和处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责令施工队进行整改。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施工队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6、特殊技术工人技术培训
施工的特种技术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条例》(GB5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爆破作业、运输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工种上岗前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并持证上岗;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或操作机械,以防撞车或翻车事故的发生。
7、岗前安全教育
对上岗前各工种安全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工程施工,要进行安全操作训练,考核确认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领后才能独立作业。
石方爆破方案 篇13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石方爆破方案 篇14
1现场总平面布置
现场总体布局、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设施标准化应按照《输变电工程安全标志、标识、设施图册》内容执行。施工单位应按照《输电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进行二次策划,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1视觉形象:线路工程视觉形象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项目部、班组驻地、施工现场、材料站等规范合理布局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和谐、美观的整体效果。
2施工区域化管理
2.1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等场地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标准化管理。采用插入式安全围栏(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轻型立杆)围护、隔离、封闭。
2.2施工区域应按照施工单位二次策划定置图设置安全标志、标识(组织分工图、危险点控制对策表、紧急联络体制、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彩旗、国家电网公司旗子等)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2.3基础施工区域,土石方、机具、材料应按二次策划定置图放置。材料堆放应垫隔离;场地是耕地的,要求按生土、熟土分别堆放。植被良好的施工场地应在二次策划中设计植被保护措施(如用彩条布满铺施工区域现场,避免破坏植被等措施)
2.4杆塔组立区域,机具、工具、材料应按二次策划定置图放置并设置工棚式工具房;螺栓、垫片等应放在专用桶内;同时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不宜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机械设备使用,应铺垫隔离,防止漏油污染环境;
2.5张力场、牵引场区域,临时占地面积不宜超出张力架线导则要求;牵、张场应按二次策划定置图布置装配式或帐篷式休息室,设置临时厕所、工棚式工具房和指挥台。
3施工场地
3.1基础开挖、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等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到已定置的堆放点,并及时进行成形整理。
3.2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
4材料站
4.1材料站平面布置
(1)在进入材料站的醒目位置设置材料站的醒目标识
(2)材料站应有围墙,场地应平整,设门卫24小时值班。
(3)应为材料管理人员设置办公室、宿舍并设置不宜露天存放设备材料的库房。
4.2材料及工器具室内摆放
(1)使用货架和工具箱,标签统一在外侧,摆放整齐。
(2)货架一般应采用多排,靠墙设置,中间留有消防通道。
4.3材料及工器具室外摆放
(1)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整齐有序、标识明确,设置围栏。
(2)放置地面的材料(如:基础筋、塔材等)必须设地面隔离层,隔离层原则上不低于150mm。同时应考虑防雨、防水措施。
(3)材料要按类别分区摆放,外侧要排列整齐。
(4)材料及机械设备的合格品、待修和报废区域均应悬挂明显标识、整齐有序。
4.4布置要求
(1)施工机具、材料应分类放置整齐,并做到标识规范、铺垫隔离。
(2)金具、导线等应按二次策划定置区域集中放置,整齐有序,方向一致,标识清楚。
5道路:
山区施工的设备材料运输道路,宜选用原有的山区小道运输方案,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
6工棚:
现场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
7办公设施
7.1办公设施应具备电子化、信息化办公条件;办公室、会议室应配备空调。
7.2项目部应了解当地邮递情况,以保证邮件的正常通邮渠道。
8驻地
总体布局及项目部布置应符合国网公司工地建设标准化统一要求。
9施工现场布置
9.1总体要求
(1)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封闭管理。
(2)设置施工围栏、现场定置图、组织分工图、施工标示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牌、事故应急联络图、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承包商旗帜、彩旗和工具帐篷。各种设施的规格应符合《输变电工程安全标志、标识、设施图册》的要求。
(3)施工围栏的布置应围绕施工场地,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面积不宜过大。
(4)在入口处悬挂承包商旗帜;彩旗需均匀布置在施工围栏的四周,在围栏的一角设工具帐篷。
(5)施工现场应配备医药箱,茶水桶、垃圾回收桶分可回收及不可回收。
(6)施工现场用围栏围护、隔离、封闭,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7)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保持现场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和测量控制点的完好。
9.2基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求
(1)推行“绿色环保型”施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植物破坏。
(2)开挖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开挖措施,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
(3)土石方按要求堆放,并做防护坎,减少水土流失。
(4)基础施工时,砂、石、水泥等材料堆放处应铺彩条布隔离。
(5)搅拌机、发电机、空压机等机械使用时应防止漏油污染环境。
9.3铁塔组立现场平面布置要求
(1)铁塔组立现场的螺栓、垫片按规格放入铁桶内。
(2)现场材料码放整齐,无乱堆乱摊及堵塞通道现象。
(3)施工现场布置时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不宜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
(4)绞磨使用时应防止漏油污染环境。
9.4牵张场现场平面布置
(1)牵张场临时占地面积不宜超出张力架线导则要求。
(2)牵张场宜选择相对平整的场地,并按布置图设置休息区、临时指挥台。
(3)对产生的废油要用专用固体容器保存,并按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
(4)包装物、旧棉纱等固体废气物分类存放,严禁就地焚烧。
(5)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脚手管等,必须经整修、油漆,统一色标标识,确保完好。
(6)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
10施工用电及照明
施工用电一律实行电缆化,现场使用的橡套电源电缆线应用红白相间的标志杆架设,布线整齐、规范、美观,符合安全标准;施工用电设施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达到三相五线制、两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施工用电由电工统一管理和操作;要求采用密封式铁皮配电盘,内装空气隔离开关、触电保安器,并接地良好,标识明显,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挂牌”。
照明采用移动立杆式金属灯架,材料占应设置集中广式照明。禁用简易碘钨等作照明。
11消防设施
施工项目部、施工队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器材。
12生活设施
12.1员工食堂与食品间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食品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
12.2员工宿舍应干净整洁、驻地配备一定的娱乐设施、做好生活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工作。
13承包单位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
13.1项目管理已与承包商签定了“安全责任状”。
132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措施已编制完成并经批准。
13.3已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电子版与文字版)。
13.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已建立齐全(电子版与文字版)。
13.5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经过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13.6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3.7施工承包商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了体检档案备查。
13.8现场办公、生活、生产临建设施完善,已具备使用条件。
13.9现场保卫人员上岗执勤,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并有通行检查管理制度。
石方爆破方案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4、工程量: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工程内容:岩石爆破、碎渣清理(不包括碎渣运输)。
2、工期: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
1、爆破单价:经双方协商,按综合单价元/m3计价;综合单价包括乙方办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火工品等材料的购买、运输、保管等,人工费、机具费、水电费、油料、风险、利润、税金及爆破试验等一切与爆破相关的费用;
2、付款方式:若乙方爆破工作顺利完成,按实际完成的爆破方量结算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3、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均按合同单价进行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1、爆破施工前,甲乙双方按照设计要求对总的爆破工程量进行共同测量计算,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2、施工中如遇甲方临时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在上一款的基础上,爆破范围扩大或深度增加,则该新增工程量以工程签单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单价不变;
3、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由上述两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按照情节轻重,由乙方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要求,石块直径不大于800mm。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乙方在深坑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由乙方自备。
3、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三)、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乙方在开工作业前,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每个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指定专人操作;
2、乙方应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中乙方必须按施工图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导,测量、放线由甲方负责。施工爆破现场所有从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用火!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
2、以划线或木桩的形式,标明爆破范围和标高;
3、协助乙方负责爆破时的人员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负责办理爆破方案审批手续;
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爆破施工,标高及范围达到甲方设计规划及合同中的质量要求;
5、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爆破器材、物品的运输、存放及管理。
6、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严禁产生飞石,确保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
7、每次放炮后,渣石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后续爆破施工;如安排不当造成影响后续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附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石方爆破方案 篇16
一、工程概况
贵定县小河水库项目工程,边坡平均高度20m,坡比为1:0.5,边坡支护主要工程项目为:砂浆锚杆、挂钢筋网、喷混凝土等,支护施工采用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业,分片进行施工。边坡已开挖完成,锚杆施工需搭设排架。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主要规范、规程: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1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l30—2011
《建设管理制度汇编》JDSW—xH—ZD—2015
3.参考手册
简明建筑施工手册2003年9月版
实用建筑施工安全手册1999年7月版
建筑施工计算手册2001年7月版
三、边坡脚手架方案
(一)脚手架采用材料
1.脚手架采用φ48mm、壁厚3.5mm钢管,每米自重38.4N,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接扣件采用标准扣件,直角扣件每个自重13.2N;旋转扣件每个自重14.6N;对接扣件每个自重18.4N;进场后钢管立杆、大横杆和斜杆的最大长度为6.0m。
2.脚手板应采用木板或者串片毛竹制作,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大于等于250mm,长度不小于1.5m,其材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材标准。
3.连墙件采用钢管,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钢结构》(GB/T 700)中Q235A钢的要求。
(二)脚手架搭设技术措施
1.根据边坡实际情况,采用错落坡型脚手架,脚手架随坡度而设,坡率1:0.5,最大高度不超过20m。
2.根据锚索、锚杆位置,主受力立杆水平间距2.0m,垂直间距2.0m,设内外双排架,内外排间距约1.5m;其余辅助受力立杆随坡度而调整搭设,间距
1.5 m左右,均按坡度搭设。
3.立杆底端100~300mm处,设纵向和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连接牢固,做好防止滑动处理;横杆靠墙底端100~300mm高底处,将内立杆和纵向水平杆作为扫地杆,并与横杆连接牢固,做好防止滑动处理。
4.脚手架及施工荷载轴向力主承力区选择在边坡底部的落碎台或变坡平台上。
5.考虑到潜孔钻较重人工搬移不方便,为保障安全,沿搬移通道方向架设2-3条纵向长杆。
6.考虑到安全需要,需在外侧适当设置水平纵向钢管。
7.钻机由下自上作业,锚杆完成后,拉结点亦由下自上进行拉结。
8.考虑到作业层荷载较大,在钻机就位前,对脚手架作业层小横杆适当加密。
9.为确保排架的整体性,在立杆外侧排采用剪刀撑进行连接,排架两端以及马道上第一层布置安全防护网和防护栏。
(三)脚手架搭设工艺流程
1.放线、摆放模板、→摆放扫地杆→竖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和扫地杆扣紧→装第一步大横杆并与各立杆扣紧→安第一步小横杆→安第二步大横杆→安第二步小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安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依次搭设上部大、小横杆和立杆→要求高度处→铺设脚手板→搭设防护栏杆及绑扎防护档脚板。
2.施工作业面设人行道,斜坡不大于1:3;设备运输和人员上下上工作面搭设运料通道,通道宽2.0m,坡度不大于1:6,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2道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横条间距不大于30cm。
四、脚手架设计验算
(一)排架工作条件特点
1.扣件连接节点属于半刚性,且节点刚性大小与扣件质量、安装质量有关,节点性能存在较大变异;
2.脚手架结构、构件存在初始缺陷,如杆件的初弯曲、锈蚀,搭设尺寸误差、受荷偏心等;
3.以边坡岩面和马道面作为支撑点,对脚手架的约束性较小,易变形。
4.用扣件连接的钢管脚手架,其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的轴线与立杆轴线在主节点上并不汇交在一点。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传荷载至立杆时,存在偏心距。在一般情况下,此偏心产生的附加弯曲应力不大。为了简化计算,予以忽略。
(二)钢材设计强度取值说明
(1)对Q235-A级钢的抗拉、抗压、抗弯强度设计值f取为:205N/mm2。
(2)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规定的标准值除以抗力分项系数1.25所得。
(3)容许挠度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J18)及《钢结构设计规范》(GB J17)的规定确定的。
(三)脚手架设计参数
1.高边坡按照1:0.5坡率进行脚手架设计。
2.脚手板为5cm厚木脚手板或者5cmx150cm竹片相串脚手板,其自重标准值为0.35kN/m;
3.钢管参数
2
4.施工荷载按照最大坡面,有部分剖面因平台位置不够,脚手架范围内,作业层布置3台钻机,施工人员9人;单台钻机重134kg,单个人员按80kg;计算荷载按照5跨内布置1台钻机,同时配置3名施工人员,施工面平台处搭铺脚手板;施工荷载=(134+240)x10 /(1.5x2)=1246.67N/m2,计算时荷载按照1.5KN/m2考虑。
(四)脚手架计算
钢管脚手架的计算参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计算脚手架为双排脚手架,搭设最大高度为20m,立杆采用双立管。
搭设尺寸为:立杆的纵距为2.0m,立杆的步距最大为2.0m,立杆的横距计算确定。
采用的钢管类型为Ф483.5,施工均布荷载为1.5KN/㎡。
1.横向、纵向水平杆抗弯强度计算
立杆纵向距离La=2000mm,立杆步距h=2000mm,立杆横距Lb待定;
(1)横向水平杆抗弯强度计算及立杆横距确定
恒荷载标准gk=0.038x(0.3+La/1000+h/1000)+0.35x1.5/4+0.143
=0.481kN/m
(说明:1.横杆扫墙距0.3m;2.考虑到钻机移位的需要,只在1层的作业面处铺设脚手板,计算荷载按1/3层计算;3.根据表A.0.4,直角扣件自重13.2N,旋转扣件自重14.6N,扣件线荷载=(13.2x3+14.6x12)/1.5=0.143 kN/m)
MA=1/2xgkxa^2=21.66Nm;MB=1/2xgkxa1^2=2.41Nm
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Qk=1.5x0.75=0.83kN/m
恒荷载弯矩MGK=1/2xgkx2xLb-( MA - MB)/gkxLb^2- MA
活荷载弯矩MQK=Qk Lb^2/8
组合弯矩M=1.2MGK+1.4MQK
σ=M/W
经计算
当Lb=2000mm时, M=990. 60 Nm,σ=195.01N/ mm2<[σ]= 205N/ mm2
当Lb=2000 mm时,抗弯强度符合要求,根据施工作业需要,立杆横距可选
取不大于2.0m。
(2)纵向水平杆抗弯强度计算
①考虑静载情况
P=gk(Lb+a+a1)x( Lb+a-a1)/2xLb=426.7N;
Lb=900m,a=0.3m,a1=0.1m
静载布置情况考虑跨中和支座最大弯距:
M1=0.715PLa MB=MC=-0.15PLa
②考虑活载情况
Q=1/2 QkxLb =825.0N;
活载最不利位置考虑跨中最大弯距:
M1=0.213QLa
③最不利组合
静载与活载最不利组合时M2跨中弯距最大:
MGK=0.175PLa =149.34Nm
MQK=0.213QLa =351.45Nm
M=1.2MGK+1.4MQK=671.24Nm
σ=M/W=132.13N/mm2<[σ]=205N/mm2
经验算,纵向水平杆抗弯满足安全要求。
2.横向、纵向水平杆挠度复核
(1)横向水平杆的挠度
①考虑静载情况
K1=4MA/QkLb^2=0.15 Nm
K2=4MB/QkLb^3=0.02 Nm
查《建筑结构静力计算手册》中梁在均布荷载作用下的最大挠度表,用K1、K2值采用插入法求得系数K=0.1972
v1=KxQkxLa^4/24EI
②考虑活载情况
v2=5xQkxLa^4/384EI
③组合
v= v1+ v2= KxQkxLa^4/24EI+5xQkxLa^4/384EI=1.37mm
v<Lb/150=7.33mm
经验算,横向水平杆的挠度满足安全要求。
(2)纵向水平杆的挠度
①考虑静载情况
v1=1.146P La^3/100EI
②考虑活载情况
v2=1.615Q La^3/100EI
③组合
v = v1+ v2= La^3(1.146P+1.615Q) /100EI=5.80mm
v<[v]=10.00mm
经验算,纵向水平杆的挠度满足安全要求。
3.纵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时,扣件抗滑承载力复核
纵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时扣件受到的垂直作用力包括贴立杆的横向水平杆荷载F和M1在扣件处引起的与F同向的最大剪力V之和。
F=1.2P+1.4Q=1667.03N<Rc=8.00KN
V=1.2x0.65xP+1.4x0.575xQ=996.95N
R=F+V=2663.98N<Rc=8.00KN
经验算,纵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满足安全要求。
4.立杆稳定性复核
(1)风荷载标准值
ωk=0.7μzμsωo=0.058kN/m2;
(2)计算立杆段由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弯矩
Mk=0.85x1.4ωoLa h^2/10=55.552Nm;
(3)轴向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立杆计算长度lo=kxμxh=1.155x1.5h=3.47m;
立杆的长细比λ=lo/i(i为截面回转半径=1.58cm)=219.30;
根据立杆的长细比λ查表或7320/λ^2计算稳定系数φ=0.152;
(4)立杆段的轴向设计值
脚手架结构自重标准产生的轴向力NG1K=5038.80N;
构配件自重标准产生的轴向力NG2K=230.40N;
施工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力总和内力ΣNQK=2200.00N;
轴向设计值N=1.2(NG1k+NG2K)+0.85x1.4ΣNQK=89941.04N;
(5)立杆稳定性验算
f=N/φA+Mk/W=131.1N/ mm2<[f]=205.000 N/㎜2
经验算,立杆稳定性满足安全要求。
5.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一般地基承载力fg大于240KPa,立杆基础在土质坡底时,下垫不小于
300mm300mm的模板。立杆传至模板的轴向压力N=8.347kN(见轴向设计值)
模板面积A=0.3x0.3=0.09m2
对地压强为p=N/A=8.347/0.09=92.75KPa
(根据规范,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kc,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取0.4)
因此,脚手架立杆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
经过计算和验算,脚手架立杆纵距不超过2.0m,立杆的横距不超过2.0 m,立杆,步距不超过2.0m时,高边坡双排脚手架各项安全指标满足规范要求,脚手架安全可靠。
(五)脚手架交底及验收
1、交底与培训
(1)由工程部负责就此方案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的口头的技术交底。
(2)由安全经理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架子工操作规程、安全常识,劳保用品的使用,安全意识等。
2、操作人员
(1)脚手架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架子工操作证)。
(2)脚手架施工人员应经过身体检查,有心脏类、血压类、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员禁止上岗。
3、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的'使用
(1)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为3KN /m2(每平方米300公斤),施工荷载应均衡,避免集中堆载,不得超载。
(2)不得将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后架上,禁止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3)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水平杆,纵、横扫地杆,以及边墙件。
(4)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5、脚手架的检查
(1)脚手架检查的时间:
基础处理完后(脚手架搭高前),作业层施工加荷载前,达到使用高度后,大雨后。
(2)检查的内容
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垫板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3)检查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执行。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解决。
验收程序: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检验标准:(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1)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2)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3)扣件紧固力矩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装数量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4)扣件紧固程序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当扣件螺栓扭力矩为30N.m时,比40N.m时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下降20%。
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五、脚手架作业安全措施
(一)脚手架搭设安全措施
1)钢管脚手架要严防与电体接触,距离高压线路的最小距离6m,如需靠近380伏以内的电力线路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如对电线和架子进行绝缘包扎。在脚手架施工的电力机具应放在干燥木板上,外壳要有接地或接零措施。
2)脚手架上按规定设一定数量灭火器,架体上动用明火作业必须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
4)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5)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
6)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并找平,加设垫木、垫板或底座。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用红砖作垫块。
7)严格按照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插挂好)。
8)首层、顶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铺平铺稳,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
9)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气设备。
10)脚手架纵向4m、水平方向6m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锚杆(索)注浆强度达75%后,脚手架可和锚杆(索)进行拉结。
11)内排柱离边坡不得大于200mm。
12)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2.5kN/m2。
13)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
14)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
15)搭设上落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30cm,不准搭在靠高压一侧。
16)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脚手架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2)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制防护拦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检测后方可使用。
5)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
6)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
7)严禁酒后作业。
8)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高处作业中所用的设备,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10)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并将脚手架与边坡拉结牢固。
(三)脚手架拆除安全措施
1)架子拆除前,应对架体进行全面检查一遍,先制订拆除计划,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拆除,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大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5)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6)脚手架要求先搭拉的后拆,后搭拉的先拆的原则,按层次由上而下进行,所有拉结点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接结点或数层拆除后拆脚手架。
7)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
8)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分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9)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拆下的材料必须随时运送到地面,不得堆放在脚手架和楼层上,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0)所有脚手板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脚手板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1)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气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2)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3)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14)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拆除作业。
15)拆架过程,最好中途不要换人,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上下呼应。
石方爆破方案 篇17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关于前川街定远村还建小区楼房基坑岩石控制爆破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爆破协议如下:
1.工程范围:
按甲方指定基坑范围内爆破施工。
2.工作内容:
审办爆破手续;爆破现场布孔、钻孔、验孔、改装药包、装药、填塞、联线、防护、警戒、起爆、检验。
3.工程单价:
4. 方案安全评估费贰万元/项、安全监理费_________万元/月,只提供收据,不负责税金。
5.工程量:土石方甲方指定爆破范围内,双方测量签字确认,据实结算。
6.施工工期:
按甲方规定开工和完工时间执行,有效工期为15天。因雨天、政府行政要求停工及挖土原因,工期顺延。
7.甲方义务:
(1)负责提供现场爆破人员的临时住宿板房一间。
(2)负责爆破石渣挖运和积水抽排。
(3)负责放样和场地平整中的标高测量放线和炮位机械清理。
(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无干扰。
(5)负责爆破安全评估和爆破安全监理合同签订和相关费用。(按合同第4项执行)
8.乙方义务:
(1)负责爆破方案的设计,负责向公安局审批申报手续。
(2)自备爆破仪器仪表及专用防护设备;严格爆破方按组织施工,保证爆破施工安全。
(3)负责办理火工品审批、购买手续、刷卡、登记台账。
(4)负责火工品的'现场保管、使用、清退。
(5)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由于爆破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自负,费用自理。
9.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以双方协议为依据,购买爆破材料当天支付安全评估费、安全监理费叁万元,支付爆破费按双方测量数量乘爆破单价总额的%。
(2)爆破工程完成一半,甲方再支付爆破费%。
(3)爆破完工,验收合格一周内付清工程全款。
11.其他:如有工期延误,乙方需承担合同额%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约之日起生效,工程尾款结算付清即失效。以此为最终结算合同,其他仅作为申办手续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方爆破方案 篇1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暂时先按各分部现时规定,特殊工种由主管另定。打卡次数:一日4次,即早上上下班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公司规定上下班到岗时间和离岗时间;缺勤规定: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内扣款10元,11分钟至30分钟(含)扣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旷工计。
违规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的,委托人和代打卡人每次罚款200元,超过三次违规的扣除罚款外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
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五、加班及倒休申报规定
加班:员工在休息日的加班,按1:1的比例由公司安排补休。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需注明加班事由,经部门经理/主管同意、签字批准后生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保管。
倒休: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由部门主管批示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交主管/经理签批。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保管。
部门考勤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次月3日内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当月加班/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六、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请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七、旷工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2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八、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执行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处以违章者相同的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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